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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编婚姻家庭法小全书
0.00    
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88778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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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专业编纂:法学专家与实务界领先人士精诚合作,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由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强力推出。
★创新体例:突破同类图书之编辑通例,于法律中附加条文主旨、主体法结合关联法规,同时收录该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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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机关单位、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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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采用全新之编注体例,收录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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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新编婚姻家庭法小全书》:
  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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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婚姻1
总类1
婚姻登记31
结婚55
离婚62
(1)一般规定62
(2)离婚财产分割75
(3)离婚子女抚养91
涉外、涉港澳台婚姻100
(1)涉外婚姻100
(2)涉港澳台婚姻109
二、家庭113
户籍管理113
抚养、扶养、赡养121
收养、寄养136
家庭生活保障177
(1)最低生活保障177
(2)住房保障197
特殊群体权益保障219
母婴保健、计划生育280
三、继承306
总类306
析产、遗产认定316
法定继承324
遗嘱继承和遗赠345
其他366
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372民事调解372
民事诉讼383
(1)综合383
(2)管辖478
(3)立案受理478
(4)涉外、涉港澳台诉讼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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