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宪制、宪治与宪政
宪法 ——社会(人民)对国家(政府)的根本约法,旨在保障人权和公民权,既授予又约束国家权力。宪法是高于所有法律法规的“众法之母法”。
宪制——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与社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宪治——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
宪政——以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权和公民的权利为目的,创制宪法(立宪)、实施宪法(行宪)、遵守宪法(守宪)和维护宪法(护宪)、发展宪法(修宪)的国家政治行为运作的全过程。(在英语中,宪法是Constitution, 宪政是Constitutionism, 后者多了一个后缀语“-ism”,表明它不只是一种文本,而同时是一种“主义”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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