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制与配套政策研究》:
2.上海自贸区通过政府体制创新构建服务型政府
1)理论层面的自贸区政府创新
它主要是指关于政府的性质、使命、愿景、结构、功能和程序等方面的观念与基本知识的革新。例如,新公共行政学的贡献在于将价值判断和社会公平价值注入行政管理提倡效率目标之中,弥补传统行政管理过分注重效率而忽视公平的缺憾。新公共管理提倡授权与分权,创造民主工作环境、市民参与政策制定、从而使政府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新公共服务理论明确提出,政府官员并不是其机构和项目的所有者,政府为公民所有,公民是社会主人而不是“顾客”,它提出和建立了一套更加关注民主价值与公共利益,更加适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的服务理念。自贸区政府理念一定要由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转变为企业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
2)体制层面的自贸区政府创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列出了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的权力清单:负责自贸区内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国土、建设、绿化市容、环境保护、劳动人事、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文化、卫生、统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自贸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等部门在自贸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相关工作;负责自贸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自贸区内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行政执法;负责自贸区内综合服务工作,为自贸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负责自贸区内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自贸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及时发布公共信息;统筹指导自贸区内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活动,协调推进自贸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承担上海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因此,为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自贸区需要打造协同政府和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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