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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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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31325
  • 作      者:
    陈瑞青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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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简介黑水城出土的宋代军政文书,尤其是《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是近年来集中公布的宋代出土文献之一,对于研究两宋之际基层政治、军事、司法、经济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陈瑞青编著的《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中保存的几组仓司诉讼文书,完整再现了陕西地方案件审理的卷宗,对于研究宋代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就文书涉及的宋代地方审判机构、证人制度等进行了研究。同时,还就文书涉及的陕西弓箭手供给问题进行了探讨。《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是利用黑水城宋代文献研究宋史的一部力作,对于推动宋史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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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瑞青(1977-),男,河北沧县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黑水城文献和河北地方史研究,在《中国史研究》《民族研究》《南京师大学报》《敦煌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著有《燕赵文化史稿·魏晋北朝卷》,合著有《俄藏黑水城汉文非佛教文献整理与研究》《河北古代少数民族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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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是近年来集中公布的宋代出土文献之一,对于研究两宋之际基层政治、军事、司法、经济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以《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为研究对象,分别就其中的宋代郧延路策应环庆路文书、追捕溃散兵员文书、仓司诉讼文书、德靖寨文书及军用物资文书进行了整理和研究,并就文书中涉及的宋代蕃兵制度及文书制度进行了探讨。
  《优博文库:黑水城宋代军政文书研究》利用《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分别探讨了宋代公文的草稿制度、贴黄制度、催办制度、保密制度和点检制度。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宋代文书制度异常严密,在中国文书制度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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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值得注意的是,《造酒牒》为研究宋代监察制度提供了新材料。第16页文书中明确指出,这次官监酒务内寄造酒犒设的对象是“蕃官蕃兵,及供给将副、部队将”,故可视为专供酒,同时造酒数量是根据士兵名额制定,因此要防止出现“数外造酒,别有支用和非法馈送”等情况发生。对于上述情况“逐州知通及帅司、监司、廉访使者”,均具有监察权。“知通”是地方知州与通判的合称。关于知州的职权,《宋史·职官志》记载非常明确:“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匿;岁时勤课农桑,旌别孝悌;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凡法令条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有敕宥则以时宣读,而班告于治境,举行祀典;察郡吏德义材能而保任之,若疲软不任事,或奸贪冒法,则按劾以闻;遇水旱,以法振济,安集流亡,无使失所。”知州属于主管民政的官员,在其众多职权中,就有对“奸贪冒法”行为进行弹劾的监察、检举权。通判设置于建隆四年(960年),其设置的目的就是分知州之权。据《景定建康志》卷24《通判东厅壁记》:“置通判以分州权。事无不预,至得按察所部,意若使之权任与均,器能相用,设施同虑,休戚一体,非复余长贰比。”通判“职掌卒贰郡政,凡兵民、饯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通判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提举公使库,公使库所存公使钱由知州与通判共同签书方可支出。
  “帅司”是指安抚使司。仁宗宝元年间,西夏赵元昊在西北地区向宋朝发难。随后,北方的契丹也对宋朝虎视眈眈。为增强边疆防御力量,宋廷在河东、陕西、河北三地设置安抚使司,由安抚使主管一路军政,并兼管民政。其后,路分渐多,北宋前后总共设置了26个安抚使司。安抚使一般兼任所驻州府的最高长官,形式上与唐朝方镇差不多,但其权力比唐朝节度使小得多,这是因为安抚使只有管兵权而无发兵权,又要受其他官吏的监察与制约;同时宋朝诸路还设有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以及提点常平司,主管一路财赋、刑狱、漕运、仓储等事务。安抚使“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具奏,即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O安抚使尽管并不主管一路财政,但对钱谷、甲械的出纳具有监察权。
  “监司”是宋代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有监察各州官吏之责,总称监司。北宋初年,为防范再次出现唐末藩镇割据的情况,宋太祖大力革除藩镇实权,诸州皆直属中央,节度使的权力被架空。同时,将全国分成若干“路”一级行政区划,每路置转运使负责征收、转输各地财赋。以后转运使职权逐渐扩大,凡“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形成了分路而治的局面。真宗时,为分转运使之权在诸路设置了提点刑狱使,总揽一路司法和监察,安抚使主持一路军事,而转运使专理一路财赋和民政,“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公使库造酒涉及地方财政的出纳,因此转运使自然有监督之权。提点刑狱司本身就是司法部门,其长官提点刑狱公事“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皆总其政令,仍专举刺官吏之事”。提举常平司的官员不仅主管地方仓储,平抑物价,同时对地方官员有监察权。“监司”之间三足鼎立,形成分权,同时还具有互察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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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概述
第一节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的发现与刊布
第二节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件数、撰拟机构与时代分布
第三节 《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传人西夏的途径

第二章 黑水城宋代统制司相关文书研究
第一节 统制司及其相关文书录文
第二节 从统制司文书看两宋之际宋夏关系
第三节 北宋末年“统制司”的历史地位
第四节 统制司军马出战组织方式
第五节 统制司出战部队中的“白直人兵”

第三章 黑水城南宋初年招收溃散兵员文书研究
第一节 招收溃散兵员文书整理
第二节 招收溃散兵员的依据
第三节 文书所见“河北、河东沿边宣抚使司”研究
第四节 “御前会合军马入援所”相关问题研究

第四章 黑水城所出德靖寨文书研究
第一节 德靖寨文书整理
第二节 文书反映的宋金延安府之战
第三节 文书反映的王庶被拘事件
第四节 小胡族文书研究

第五章 黑水城所出宋代军用物资文书研究
第一节 招军例物文书研究
第二节 筹措军费文书研究
第三节 犒设官兵文书研究

第六章 黑水城所出军粮诉讼文书研究
第一节 宣和七年十月延安府牒文整理
第二节 文书反映的宋代诉讼制度
第三节 文书反映的弓箭手待遇

第七章 黑水城文献所见宋代文书制度研究
第一节 文书草稿制度
第二节 文书贴黄制度
第三节 文书催办制度
第四节 文书保密制度
第五节 文书点检制度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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