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总是能让人欣喜的,尤其是初春的清晨。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以前常常喜欢看书或者做设计到很晚,早晨也是无比贪恋被窝里舒适的温暖,作为一个标准的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既然决定要开始自己做早餐,早起也是必然的一件事情,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我发现了清晨给予的欢乐。
天气的好坏对于早晨的体验悬殊很大,在北京的春天,大部分时候还是阳光明媚的。我家在一层,东北朝向,早上的阳光大约可以照射2小时左右,在这2个小时里就好像上天的恩赐,让我格外珍惜。开着厨房的窗户做早餐,卡卡和韦伯也早早地坐在窗棂上发呆,窗外偶尔一声鸟叫声,偶尔有晨跑或者遛狗的人经过,很平常又极好的感觉。所有的一切都以人们熟悉的形态展现自己,我不自觉地爱上这种感觉。
当然,也有坏天气的时候,但不管怎么样,每一天早起就像赚了很多的时间。在一天的时光里,清晨、中午、晚上和人生阶段之间都有某种一致性,每一天每一个美好的清晨,就像人生里的新阶段,充满许诺和期望。如果你喜欢,一整天都可以是延续的早晨,一整天都可以保持着黎明的纯洁和鲜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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