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史迹考》:
姓和氏的来源不同,用处也不同:从母而得姓,姓用以区别血缘关系而为婚姻用;从父而有氏,氏则主要表示社会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用以区别贵贱。宋代著名学者郑樵,在他的《通志·氏族略序》中,对此说得很明白:“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
五帝时期,之所以仍然沿袭母权制时代的“从母得姓”制度,是有其客观道理存在的:
第一,这种从母得姓以别婚姻,是保证子孙后代身体健康的科学制度,并不能因为社会政治制度的改变而随便更改。
第二,由于血缘关系是一种历史性的延续,它并不会因为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消失,改变了历史上从母得姓而为标记的习俗,就等于取消了限制近血缘通婚之制的本身。
第三,作为一项科学的社会生活规范,它存在的本身并不会对社会政治制度产生多么大的影响。这就是至少在五帝时期所实际存在着的帝王代系从男而传,从男而记,而姓之所得、婚姻绝通、嫡庶区别仍然以女而分的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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