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 美国的诞生》:
乔治·华盛顿于旧历1732年2月11日生于弗吉尼亚的泰德沃特。他的曾祖父约翰?华盛顿在1657年从英格兰的北安普顿移居美洲,他的父亲奥古斯丁?华盛顿是烟草种植商,同样以“高贵的仪表和孔武的身材”为人所知;他的母亲玛丽?鲍尔在华盛顿11岁的时候守寡。因为家道没落,华盛顿受过的教育很少——他只请过七八年的私人教师,不像很多有名的弗吉尼亚爱国者那样学过拉丁文、希腊文或法律,那些熟悉他的人知道这一点,他自己也知道。
通过不断的实践,他学会了用清晰有力的风格写作,在纸上进行表达。他学会了跳舞——弗吉尼亚人喜欢跳舞,他也不例外。他还学会了在当时讲究礼数的上流社会自得其乐,举止娴雅,衣着光鲜(他小时候费力抄录了110条待人接物礼仪,头一条就是“与他人共处时,一举一动都要显示出对在场的人的尊重”)。他喜欢聚会,尤其喜欢迷人女性的陪伴。正如英国军官所言,他“爱美酒,爱美女,爱牌局”,不过他不像英军当中很多地位相当的军官,赌博从未成为他的嗜好。
对华盛顿帮助最大的老师是经历。16岁时他步入社会,为一名测量员当助手,去西弗吉尼亚的荒蛮地带探险,翻越蓝岭山脉。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他在蓝岭山脉以远的边远地区待的时间更长,在泰德沃特待的时间很短。测量工作后来证明回报颇丰。
1753年,20岁的华盛顿被弗吉尼亚总督派往西宾夕法尼亚荒蛮地带,挑战法国人对阿勒格尼河谷的主权要求,并且出版了自己的探险日记《乔治?华盛顿少校日志》,使得他的勇敢和机智在美洲殖民地和欧洲都有了名气。一年后,他第一次指挥作战,因为缺乏经验,判断失误,他与法军和印第安人在同样位于西宾夕法尼亚偏僻角落的大草甸(Great Meadows)遭遇,这起著名的边地小型流血事件是华盛顿的第一次失败,由此引发的冲突将最终大半个世界都卷了进来。
“我听到子弹呼啸而过,感觉那声音中有种迷人的东西。”他在一封信中写道。这封信后来发表在《伦敦杂志》上,可以视为少不更事、故作惊人之语。但后来他发现,他属于那种极个别的人,在炮火下毫无畏惧。
爱德华?布拉多克在西宾夕法尼亚打败仗那次,华盛顿是民兵军官,协同英军作战,表现出鲜明的作战勇气和卓越的领导才能。华盛顿曾一度年轻气盛,让人反感,不过他早已克服了这个缺点。1759年,他渴望加入英国正规军的愿望受挫,27岁的华盛顿“退休”了,回归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生活。同年,他与威廉斯堡的玛莎?卡斯蒂斯结婚。玛莎是个寡妇,有两个孩子,非常迷人而且富有。华盛顿全心爱着妻子带来的两个孩子约翰?帕克?卡斯蒂斯和帕齐,视若己出。实际上,华盛顿一生最惨痛的经历是1773年17岁的帕齐癫痫发作离开人世。
像泰德沃特其他种植园主一样,华盛顿的生活非常像英国的上流绅士。他祖籍英格兰,他的着装、举止还有最喜欢的消遣都与英国乡绅接近,也是当时美洲人刻意讲究的做派。他那辆漂亮的绿色四轮马车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在伦敦定做的,有黄铜配件和皮革衬里。他从英格兰订制衣服,只用最好的英国羊毛和亚麻,只选最流行的式样。他穿英国靴子、英国鞋子、摩洛哥皮拖鞋,统统都是从伦敦定做的。架上书籍,包括军事论文,也都是在英国出版的。他房子的窗户用的是从英国进口的玻璃,华盛顿透过它俯视自己的领地。
就在他在剑桥上任前一年,华盛顿开始一项宏伟的工程,扩建自己位于芒特弗农的住宅,完工后会是现在面积的两倍。他要新增一间图书馆,盖一个两层楼的餐厅或宴会厅,能接待大批宾客。他是个天生的建筑师,热衷建筑和景观设计,芒特弗农就是他的作品,一切都出自他的创意和规划。很少有人能懂得,这一切对他来说有多么至关重要,他从中得到了多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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