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永,1975年生,湖南永州人。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在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领域发表论文、译文30多篇,出版著作20多部。屈广清,1963年生,湖北襄樊人。主要从事冲突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法等领域的研究。完成 “冲突规范的重塑及其全球一体化问题研究”(国家教委留学人员基金项目)、“21世纪中国诉讼程序改革”(国家哲社基金项目)等;在国家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近10篇被《法学》全文转载,出版专著《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市场经济中的经济犯罪证据研究》等;曾获中国行为法学会优秀论文、人民检察优秀论文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论文、全国诉讼法优秀论文等奖励,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学术带头人、1999年被中国文化促进会授予“中华骄子”称号。
本书在阐述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对中国、印度、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日本、朝鲜、土耳其、法国、芬兰、英国、意大利、丹麦、德国、爱尔兰、西班牙、俄罗斯、罗马尼亚、匈牙利、荷兰、欧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委内瑞拉、澳大利亚、突尼斯、南非、尼日利亚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基本上论及了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从起诉到判决(裁决)、执行等程序的每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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