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所以有公正的法治环境,与其法院系统在制度上的独立及法官在裁判上的独立密切相关。为保障法官裁判的独立性,美国各法院都确立了司法行为准则,来明确规制法官在履行职务和私人生活两个领域的行为。一方面,可以维持和促进司法的独立、廉正和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民众对司法的公信力,因此,这些司法行为准则对于美国公正法治环境的形成至关重要。本书由MASSACHUSETTSCODEOFJUDICIALCONDUCT翻译而来,中文标题为《2016年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准则》,该准则从体例上分为准则、规则、评论三个范畴,对法官如何履行职务行为、法官个人和法庭职权外活动、政治活动等方面对法官的行为进行规范。该准则无论从体例安排还是内容架构上都非常具有详细,可操作性强,因此其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程度应当也高,因此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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