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准则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9881
  • 作      者:
    张保生[等]译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收藏
编辑推荐
  美国之所以有公正的法治环境,与其法院系统在制度上的独立及法官在裁判上的独立密切相关。为保障法官裁判的独立性,美国各法院都确立了司法行为准则,来明确规制法官在履行职务和私人生活两个领域的行为。一方面,可以维持和促进司法的独立、廉正和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民众对司法的公信力,因此,这些司法行为准则对于美国公正法治环境的形成至关重要。本书由MASSACHUSETTSCODEOFJUDICIALCONDUCT翻译而来,中文标题为《2016年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准则》,该准则从体例上分为准则、规则、评论三个范畴,对法官如何履行职务行为、法官个人和法庭职权外活动、政治活动等方面对法官的行为进行规范。该准则无论从体例安排还是内容架构上都非常具有详细,可操作性强,因此其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程度应当也高,因此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展开
作者简介
  张保生,男,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展开
内容介绍
  美国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基础是公众信任。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比,司法机关既无财权,也不拥有任何暴力手段,其权力来自联邦的各州宪法的授权,但权力的有效行使,则依赖民众的信任。所以,保持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线。20世纪初以来,司法界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行为准则,并辅以执行机制。准则为法官履行职权和私人生活两个领域设立了严格、具体,又合乎实际、切实可行的行为指南,旨在为独立行使司法权的法官保持公正、公平、廉正的司法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本书是新版的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准则的中文译本,2016年1月1日实施。在保留联邦和各州法院司法行为准则共同确认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本准则吸纳了司法行为准则执行领域的新判例,能够为读者展示美国司法行为准则的新发展。
展开
目录
序言(3)
范围(7)
术语(13)
适用(23)
准则1 法官应当维持和促进司法的独立、廉正和公正,并且应当避免不当行为和表见不当行为。
规则1.1 遵守法律
规则1.2 提升司法公信力
规则1.3 避免滥用司法机关声望
准则2  法官应当公正、称职、勤勉地履行司法机关的职责。
规则2.1 司法机关的职责优先
规则2.2 公正和公平
规则2.3 成见、偏见和骚扰
规则2.4 司法行为的外在影响
规则2.5 称职、勤勉与合作
规则2.6 确保听审请求权
规则2.7 裁判责任
规则2.8 礼仪、风度及与陪审团的交流
规则2.9 单方交流
规则2.10 关于待决和未决案件的司法陈述
规则2.11 取消审理资格
规则2.12 监督职责
规则2.13 行政任命
规则2.14 能力丧失和能力受损
规则2.15 对司法和律师不当行为的回应
规则2.16 与纪律部门的合作
准则3  法官在从事其个人的和法庭职权外的活动时,应当尽量减少这些活动与司法机关的义务发生冲突的风险。
规则3.1 法庭职权外活动概述
规则3.2 在政府机构露面以及与政府官员的磋商
规则3.3 作为品性证人出庭作证
规则3.4 出任政府职位
规则3.5 非公开信息的使用
规则3.6 加入带歧视性的组织
规则3.7 参加有关法律、教育、宗教、慈善、互助或市民组织及其活动
规则3.8 出任受托人职务
规则3.9 担任仲裁员或调解员
规则3.10 法律执业活动
规则3.11 金融、商务或有报酬的活动
规则3.12 法庭职权外活动的报酬
规则3.13 礼物、贷款、遗赠、收益或其他有价物的收取和报告
规则3.14 开支报销和费用或收费的豁免
规则3.15 报告要求
准则4  法官应该避免参加与司法独立、廉正或公正相悖的政治活动。
规则4.1 政治和选举活动
规则4.2 担任非司法职位候选人的法官的活动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