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元,男,1927年生,湖南新宁人。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时代法学》和《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主编。曾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国际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和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中国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专家组及该管委会基金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武汉市政协委员及其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政府参事等学术与社会职务。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湖北省及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及重大项目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独著、主编的经典著作主要有《国际私法(冲突法篇)》(已出第3版)、《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第2版为教育部审定的研究生教材)、《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已出第2版)、《市场经济与当代国际私法趋同化问题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中国国际私法通论》(已出第3版)、《比较民法学》、《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的趋同化》(中国法学家自选集)、《国际私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编教材,已出第3版)、《国际私法》、《法学概论》等十数种,合译《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和《牛津法律大辞典》等世界法学经典著作。谢石松,男,1963年生,湖南桃江人。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先后获得国际法学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到中山大学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仲、上海国仲、上海、海南、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票据法等的教学、研究与实务工作。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独立出版《国际私法学》、《票据法学》、《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解决程序》等学术著作;主编《商事仲裁法学》一书。欧福永,男,1975年生,湖南永州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时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省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学者、长沙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律协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加拿大戴尔豪斯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2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4项;著作有《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研究》(独著)、《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独著)、《国际补贴与反补贴立法与实践比较研究》(排名1)、《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欧盟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美国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主编)、《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主编)、《法学概论》等3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60余篇,8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或转摘。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精品教材奖、司法部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科成果三等奖、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优秀奖和“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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