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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国富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363343
  • 作      者:
    (英)亚当·斯密著
  • 出 版 社 :
    中国华侨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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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富论》是一部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综合在一起的书,是一部经济学巨著,本书对原著进行了删减,充分保留了斯密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和完整体系,本书在原著基础上还配有多幅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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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章

  论放贷取息的资产

  贷款人总是将借贷出去收取利息的资产看作自己的资本,总希望借贷的期限到了之后,能够将其顺利收回。而在借期当中,借钱的人会因为借用这笔资产而付给贷款人一定数额的年租。这笔资产,可被借钱的人作为资本,也可用作供目前消费之用的资产。如果充当资本,就会被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能够再生产出价值,并创造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必支出或占用任何别的收入来源,就能偿还这一资本并支付利息。如果充当目前消费之用的资产,他就变成了浪费的人,将原本用于维持勤劳的人的基金用于供养懒惰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他占用其他某种收入的来源,如资产或地租,不然,他就难以偿还资本并支付利息。

  借贷出去收取利息的资产,虽然有时会同时被用于这两种用途上,但是用在前者上的情况比较多,用在后者上的情况则比较少。借钱挥霍的人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破产,借给他钱的人常会因自己的愚蠢而后悔。除了利用高利贷的方式进行残酷剥削的情况之外,像这样的贷借对双方都毫无益处可言。虽然这样的贷借事情在社会上总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但是由于各人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所以,可以相信,它发生的次数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任何对待资产比较慎重的富人,如果问他们是愿意把自己大部分的资产借给将其用在有利的用途上的人,还是愿意借给将其用在对开支不利的用途上的人,他听了恐怕只会笑话你竟然提出这样一个幼稚的问题。借钱的人虽然不是以节俭著称的人,但就是在他们之中,节俭的人终究还是比奢侈的人多得多,勤劳的人终究还是比懒惰的人多得多。

  收取利息的贷款绝大部分是依靠货币来进行的,或是钞票,或是金银。但是借钱的人所需要的与贷款人所提供的事实上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也就是货币能够购买到的商品。如果借钱的人想要的是能够直接消费的资产,那么,他所借到的便是这种能够直接消费的商品。如果借钱的人所想要的是用来扩大产业规模的资本,那么,他所借到的便是那些劳动者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工具、材料和食品。贷款的事情,事实上就像是贷款人将自己的一定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的使用权转让给借钱的人,听任借钱的人肆意挥霍。

  不论货币是钞票或是铸币,都是国内各种贷借的工具。无论哪个国家有多少资产能够以收取利息的方式借贷出去,或正如一般人所说,能有多少货币以收取利息的方式借贷出去,并不取决于货币(纸币或铸币)的价值,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某一部分的年产品的价值。这一部分年产品从地里生产出来或经生产性劳动者之手制出来后,便被指定用来充当资本,因其所有者无意亲自使用它们,因而便将其借给别人。由于这种资本的出借和偿还一般都是以货币的形式进行的,因此便被称为所谓的货币权益。它不但不同于土地权益,而且也不同于贸易权益和制造权益,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中,资本的所有者是运用自己的资本。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即使是为了货币的利息而将其借贷出去的货币,也不过像一张转让的证书一样,把所有者无意亲自使用的资本转让到另外一个人的手中。与作为转让工具的货币量相比,这样转让的资本量要大得多。同一枚铸币或同一张纸币可以先后多次进行不同的购买,也可以连续用来充当贷款。例如,甲将1000镑贷给了乙,乙马上用这1000镑向丙购买了1000镑的商品。丙因为自己并不需要这笔钱,所以就把这1000镑贷给了丁,丁又马上用它向戊购买了1000镑的商品。戊也因为不需要这笔钱,同样地就把这1000镑贷给了己,己再马上用它向庚购买了1000镑的商品。货币或许还是原先的那几枚铸币或几张纸币,但是在几天之内就借贷了三次,也购买了三次。每一次的价值都与全部货币的数目相等。甲、丙、戊是有钱贷出的人,乙、丁、已是要借款的人。有钱贷出的人所贷出的,其实只是购买那些商品的能力,贷出的价值与用途都取决于这种购买力。这三个有钱人所出借的资产,与这笔货币所能购买的商品价值相等,所以,这三次出借所贷出的资产,实际上是用于进行购买的货币价值的3倍。假设借钱的人运用得比较恰当,在一定的时期内能够偿还原先借来的价值和它的利息,那么这种贷借就有了可靠的保障。这笔货币既然能被用来充当3倍于其价值的贷款工具,或者也能充当30倍于其价值的贷款工具,所以,也可连续充当偿还债务的工具。

  照这样看的话,以这种方式借贷出去收取利息的资本实际上无异于由贷款人将一定部分的年产品转让给借钱的人。为了回报这种转让,借钱的人必须要在借款期间,每年将一小部分的年产品转让给贷款人,这称为利息;在借款期满之后,又要根据贷款人原先转让给他的数额,将同等数额的较大部分的年产品转让给贷款人,这称作还本。在对这较小部分和较大部分的年产品进行转让的过程中,货币虽然都起到了转让证书的作用,但是它本身却与其所转让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从地里生产出来或者经生产性劳动者之手制出,便被指定用来充当对资本进行补偿的那一部分年产品,如果增加了,则所谓的货币权益也自然会随之增加。资本增加了,所有者无意亲自使用但却希望从中获取收入的资本也必然会增加。换句话说,资产增加了,借贷出去收取利息的资产也必然会逐渐增加。

  借贷出去收取利息的资产增加了,因运用这笔资产而必须支付的价格——也就是利息——肯定会下降。那些使商品的市场价格随着商品数量的增加而下降的一般原因,固然是导致利息下降的一个原因,但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寻找出其他几个特殊的原因。一、国家的资本增加了,从投入的资本中所获取的利润必然会减少。要在国内为新资本寻找到有利用途,将越来越困难。于是资本间的竞争便随之产生,资本的所有者之间常常互相倾轧,试图将原先投资于一种资本的所有者排挤出去。但是要想将原先的投资人排挤出去,就不得不放宽自己的条件。不仅要以极为低廉的价格销售自己所经营的东西,而且,有时为了要将其销售出去,还不得不以昂贵的价格买进。二、由于生产性劳动的维持费增加,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也必然会一天天地增加。因此,劳动者便不会发愁自己找不到工作,但是资本家反而发愁难以雇用到劳动者。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致使劳动的工资抬高、资本的利润降低。因使用资本而获取的利润既然下降,为使用资本而支付的价格(也就是利率)也必然会下降。

  洛克先生、劳氏、孟德斯鸠先生,还有许多别的学者都以为,由于西班牙所属的西印度群岛的发现致使金银数量增加,由此而增加的那一部分便是引起欧洲大部分地区利率下降的真正原因。他们说,这两种金属自身的价值下降了,所以,它们其中具体某一部分的使用价值也肯定会变小,因而为它们支付的价格也会比较低。这种看法乍一看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实际上是错误的。这一错误已经被休谟先生彻底揭穿,我们也许没有必要再讲什么了。

  在国内流通的货币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国内每年流通的商品数量出现增加,除了会导致货币价值上升外,还会造成许多其他的重要影响。这时,虽然国家的资本在名义上并没有改变,但是实际上却增加了。它可能仍然继续由同等数量的货币表示,但其能够支配的劳动者的数量却更大。它能够维持、雇用的生产性劳动者的数量增加,因而对这类劳动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劳动工资实际上已经随着劳动需求的增加而提高了,但是从表面上看却在下降。因为这时劳动者所领到的用以支付工资的货币量,可能比以前减少了,但是现在用这较少数量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却比以前用较多数量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更多。不管是实际上还是名义上,资本的利润都会下降。既然由各个资本所构成的国家全体资本增加了,那么各不同的资本之间的竞争当然也会随之加剧。资本家各自投资的结果即使是一无所获,即使其在所能雇用的劳动能够生产出的产品中所占比例比以前小了,也只能自认倒霉。货币的利息既然与资本的利润保持同步,所以,货币的价值,也就是特定数目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虽然激增,但是货币的利息仍然可能骤降。

  在允许将钱贷出而收取利息的国家,为了禁止那些通过高利贷而进行残酷剥削的行为,法律往往规定能够收取但却不会遭受惩罚的最高利率。这个最高利率,总是应当比最低的市场价格略高,也就是比那些能够提供绝对可靠保证的借钱的人在借用货币时一般所支付的价格略高。这个法定利率如果在最低市场利率之下,其效果将与完全禁止将钱贷出而收取利息的效果无异。如果获得的报酬低于使用货币所得到的价值,则出借人便不会将钱贷出,所以债务人必须为出借人因冒险接受货币使用获得的全部价值而承担的风险支付一笔费用。如果法定利率恰好与最低市场利率相等,遵纪守法的诚实人将因此而不敢将钱出借,这样的话,那些没有可靠担保的人便无计可施,只好求助于高利贷者,并任其宰割。现在,在英国,将货币贷给政府,收取3%的利息;将货币贷给有可靠担保的个人,则收取4%或4.5%的利息。所以,像英国这样的国家,将5%定为法定利率,也许是再适当不过了。

  必须要说明一下,法定利率虽然应当要比最低市场利率稍高一些,却不应该高出太多。比方说,如果英国所规定的法定利率是8%或10%,那么,用于贷款的大部分货币就会落入愿意为使用这些货币而支付这样高利息的浪费的人和投机商的手里。谨慎的人则不会冒险参与这样的竞争,他们只会将使用货币而获取的利润的一部分作为使用货币的利息。这样,一个国家的资本将有大部分不是落入能够使它有利的人的手里,而是落入使它浪费和遭受摧毁的人的手里。相反,如果法定利率仅比最低市场利率稍高一些,有钱出借的人则都愿意将钱借给谨慎的人,而不愿将其借给浪费的人和投机商。这是因为贷款人对谨慎的人所收取的利息,与对浪费的人所收取的利息几乎一样,而钱在谨慎的人手里要比在浪费的人手里安全得多。这样,大部分的国家资本就落入谨慎的人手里,而资本在这些人手里,最有可能被用在有利的用途上。无论什么法律,都无法将利率降到当时最低的普通市场利率以下。1766年,尽管法国国王颁布命令,规定利率必须从5%降到4%,但结果却收效甚微。民众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逃避这一法令,民间货币仍旧以5%的利率贷出。

  据观察得知,土地的一般市场价格都是由一般市场利率决定的。拥有资本而无意亲自使用却想从中取得收入的人,对于究竟将它用于购买土地,还是将它借贷出去收取利息,通常会再三考虑。土地极其安全可靠,此外,在很多时候它还具有其他一些好处。所以,比较而言,

  虽然将钱贷给别人收取利息而获得的收入会更多,但是他一般却宁愿将其用于购买土地而获得较少的收入。这些好处能够补偿两种收入之间的差额,但也仅仅限于补偿这两种收入之间的差额。如果土地地租远远少于货币利息,就没有人愿意购买土地,土地的一般价格必然会因此而下降。相反,如果这些好处在补偿了这一差额之后还有许多剩余,那么每个人都会愿意购买土地,土地的一般价格就会因此而上升。当利率是10%时,土地的售价通常是年租的10倍或12倍。当利率下降到6%、5%、4%时,土地的售价就会上涨到年租的20倍、25倍甚至30倍。法兰西的市场利率略高于英格兰,而其土地的一般价格则低于英格兰。英格兰土地的售价一般是年租的30倍,法兰西的土地售价一般则是年租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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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分配给各

阶级人民的顺序

第一章 论分工

第二章 论分工的起因

第三章 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和货币效用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和货币价格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

第九章 论资本利润

第十章 论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

第一节 基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平等

第二节 起因于欧洲政策的不平等

第十一章 论地租

第一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第二节 论间或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第三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间或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二者价值比例之变动…

本章的结论

第二篇

论资产的性质、积累与使用

第一章 论资产的划分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费用的货币

第三章 论资本的积累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

第四章 论放贷取息的资产

第五章 论资本的各种用途

第三篇

论不同国家的财富发展

第一章 论财富的自然增长

第二章 论罗马帝国衰亡后农业在欧洲旧状态下所受到的抑制

第三章 论罗马帝国衰亡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第四章 城市商业如何对农村改良做出贡献

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第一章 重商主义的原理

第二章 论限制输入本国能生产的商品

第三章 论对那些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通商国家的所有商品实施的输入限制

第一节 即使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这种限制也不合理

第二节 根据其他原则,这种异常的限制也不合理

第四章 论退税

第五章 论奖励金

第六章 论通商条约

第七章 论殖民地

第一节 论建立新殖民地的动机

第二节 论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第三节 美洲和经好望角到达东印度航路的发现给欧洲带来的利益

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

第五篇

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

第一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开支

第一节 论国防经费

第二节 论司法费用

第三节 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的费用

第四节 论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

本章的结论

第二章 论一般收入或国家收入的来源

第一节 专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来源

第二节 论赋税

第三章 论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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