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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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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211830
  • 作      者:
    高一飞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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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一飞,1965年生,湖南桃江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律师。2003年至2004年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2004年至2005年在美国丹佛大学美中合作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
  现已出版《上帝的声音:陪审团法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研究》等著作共16部。在《法学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300篇。主持西南政法大学重点项目、西南政法大学重大项目、*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项)、*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共10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多项。除从事法学研究以外,另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周末》等报刊发表评论文章30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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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研究了网络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新变化、域外对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修正,并对网络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构建提出了设想,认为在网络时代,司法机关在向媒体公开信息、引导和回应媒体方面负有新的责任;媒体报道和评论司法既有新的权利,也应当遵守新的规则。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视角前瞻,视野开阔,全面厘清了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既有助于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又能切实保障、促进言论自由,从而优化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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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自媒体由于其内容创造性,很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重要来源。而自媒体的真正影响力在于用户参与,通过网民的不断互动形成网络议题和舆论,并与其他媒体形成互动效应,将网络舆论影响力成倍放大。媒体之间的信息共通,让自媒体和其他媒体形成了联动作用。这里我们将国内提供新闻信息的媒体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传统的主流大众媒体,如报纸、电视;第二种是网络新闻媒体,包括各类新闻门户网站,它们以Webl.0的特点为主;第三种是自媒体,即赋予草根网民内容创造权力的新型网络媒体。
  第一种类型是从主流媒体到网络新闻媒体。目前网络新闻媒体的新闻来源大多数来自传统的新闻媒介。对于主流媒体的转载是新闻网站新闻来源的主要内容之一。此外,各种报纸、网络也建立了相应的新闻网站,这也是受众获得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新闻网站仍然作为大众媒介的新闻信息进行传播的重要门户,是大众媒介新闻信息的重要传播阵地。许多新闻的二次传播都来自这些新闻门户网站,而网络各种新闻题材的不断累积更让网络新闻具有累积的厚度。这也为公众查找信息提供了无限可能。而反过来,大众新闻媒体却很少有从新闻网站转载的信息,大众媒体对于网络的关注,多以网民的意见为主,通过网民的意见来发现舆论动态和新闻事件,从这个角度来说,自媒体是主流新闻媒体的一个重要新闻源。
  第二种类型是从大众媒体到自媒体。在自媒体时代,掌握着主流话语权的媒体依然是传统的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专业的新闻工作者依然是社会和网络议题的设置者。同时,由于大众媒体拥有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在内容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上,自媒体仍然无法和大众媒体相媲美。因此,由于大众传媒给网络传媒提供了主要的新闻内容,大众传媒依然起到了议题设置的作用。越来越多的新闻工作者已经开始在个人博客、网络论坛中寻找新闻素材,毕竟,网民的风吹草动决定着社会的主要舆论,而舆论的最新动向往往就成为最有新闻价值的素材。
  第三种类型是从网络媒体到自媒体。正由于自媒体的原创性和巨大的活力,目前许多网络新闻媒体已经将博客作为一个重要的频道,新闻媒体的首页上都会推送内容质量较高的文章。例如,新浪首页上就设有博客和博客频道,将优秀的自媒体内容推送到网站首页中。而新浪网的新闻都允许网友自由评论,这也成为了网友的重要论坛之一。自媒体正成为影响网络内容的主要力量。
  在自媒体时代,作为网络“公民记者”,究竟该对其发布的信息负有何种责任?是否应该要求“公民记者”具备专业的新闻素养,提供经过核实的真实报道?这些要求未免对以个人名义发布信息的网友们有些苛刻,况且还极有可能导致公权力滥用现象。但是如何管理这些信息,以使整个社会既有充足的信息交流和言论空间,又不致被流言蜚语所淹没?在互联网刚刚问世的时候,民众的普遍看法是政府不应当介入互联网的管理,依靠市场的力量和公民的自律就足以建立互联网的秩序和行为标准。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逐渐看到,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和民众的自律不能充分保护互联网用户和重要利益,比如隐私保密、安全和获取各类信息等。人们开始认识到政府有必要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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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网络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新变化
一、媒体与司法关系的传统规则模式
(一)通过缄口令直接限制媒体模式
(二)司法自我约束模式
(三)信息控制模式
二、互联网时代媒体影响司法的新特征
(一)司法系统受到媒体更大的影响
(二)媒体编辑“把关人”的作用大大降低
(三)因发帖人采用假名而加大了媒体查处难度
(四)言论自由的标准不断提高
(五)陪审员可能利用网络实施不端行为
三、互联网时代各国对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修正
(一)微博直播庭审开始兴起和发展
(二)英国、美国联邦法院禁止电视直播的传统正在被颠覆
(三)司法对媒体的缄口令成了“无用的原则”
(四)英国已经明确废止缄口令的部分内容

第二章 司法裁判中网络民意的传播心理学分析
一、网络时代媒体传播的新特征
(一)网络时代自媒体和公民记者的崛起
(二)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传播学特征
(三)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同步性、互动性和匿名性
二、司法裁判中网络民意的社会心理学分
(一)理论解释之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二)理论解释之二:詹姆斯·斯托纳的群体极化理论
(三)理论解释之三:勒庞的“乌合之众”理论
(四)理论解释之四:社会流瀑效应、群体盲思理论、群体精神统一理论
(五)网络民意对司法案件的主要心理特征
(六)网络舆论容易导致司法失信和舆论审判
三、司法机关应对网络媒体言论的基本策略
(一)司法机关提高自身应对媒体的能力
(二)充分利用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平台
(三)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适当监管和限制
(四)司法对媒体言论应当尽可能包容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构建
一、传统的司法自我约束规则应当继续坚持
二、通过合理界定办案秘密限制信息释放
三、通过司法公开防止媒体的误导
四、通过媒体自律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和理解
五、通过网络执法过滤或删除违法的司法报道
六、对媒体的不当报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司法信息通过网络公开的新义务
一、电子形式公开司法信息是国际准则的要求
二、网络时代司法公开的主要方式
(一)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二)司法公开三大网络信息平台
(三)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三、网络时代司法公开的主要例外
(一)涉及国家安全的例外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例外
(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例外

第五章 司法机关对网络民意的引导与回应
一、网络民意的发展历程及其特征界定
(一)网络民意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二)网络民意有其自身的特定性
二、完善网络民意的多渠道收集机制
(一)对网络民意收集渠道的现状分析
(二)网络民意收集现状的完善措施
三、完善网络民意的引导与分析
(一)正确判断与应对网络民意
(二)引导网络民意向理性化发展
四、建立健全网络民意回应机制
(一)继续拓展网络民意的回应方式
(二)建立网络民意的反馈与评价机制
(三)健全司法回应网络民意的监督机制

第六章 我国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
一、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实意义
(一)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的现实意义
二、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机制
(一)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范围
(二)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方式
(三)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程序
三、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执行被打折扣
(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效果反馈渠道不畅
(三)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监督与救济困难
四、检察机关重要案件发布制度的完善
(一)规范重要案件信息的内容构成和更新
(二)建立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双向交流机制
(三)建立监督与救济互补的双重保障机制

第七章 网络时代犯罪现场新闻报道的限度
一、犯罪现场报道的意义及其边界
(一)犯罪现场报道的意义
(二)犯罪现场报道的边界
二、警方允许下的犯罪现场报道
(一)前提:允许报道的内容与时机
(二)事前:媒体以抽签方式进入现场
(三)事中:警方合理引导报道秩序
三、末经警方允许的犯罪现场暗访报道
(一)对犯罪现场进行暗访的正当性及其危害
(二)对犯罪现场暗访的规范化
(三)犯罪现场暗访记者的拒绝作证权问题
四、不当犯罪现场报道的防治
(一)警方通过采取技术手段防范案件信息泄露
(二)禁止警方邀请媒体进行犯罪现场报道
(三)警方人员跟随拍摄并主动公布现场情况
(四)规范公民记者的犯罪现场报道
(五)警方应当适当公开犯罪现场侦查信息
(六)对违反限制报道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八章 自媒体直播庭审的规则
一、自媒体时代公民记者的迅速发展
一、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经验借鉴
二、中国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初步形成
四、中国自媒体直播庭审规则的实施策略
(一)自媒体直播庭审的主体
(二)自媒体直播庭审的批准
(三)自媒体直播庭审的内容限制
……
第九章 网络时代媒体报道涉罪人员姓名的规则
第十章 网络实名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及其方式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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