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是刑事诉讼模式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审判中心主义要求审判是整个刑事诉讼的核心,诉讼各方都必须围绕审判进行活动,司法裁决具有高度的权wei性和决定力。审判中心主义不仅体现在诉讼构造上以审判为中心,而且强调审判程序中以庭审为核心,实现案件事实查明于庭、证据质证认证于庭、法庭辩论展开于庭、裁决理由形成于庭,使庭审成为事实认定、裁判形成的核心。
审判中心主义理念下的刑事诉讼程序改革就是要变革我国刑事诉讼分段式的诉讼构造,剔除侦查中心主义、侦查本位主义,建构侦查的司法审查机制,削减检察机关过多的司法裁决权,使其致力于公诉之实现与维持。强化审判的独立性、中立性和权wei性,落实庭审实质化,使庭审真正成为罪与罚的中心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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