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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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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出纳岗位实战全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8028252
  • 作      者:
    贺志东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纺织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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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出纳岗位实战全书》由我国著名税务、财税、审计专家 贺志东亲自执笔,中华第--财税网协助编写。本书知识体系完、 操作规范清晰、流程解读详细、案例演练贴切、高度仿真设计。读者可以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原来做出纳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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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贺志东,全国著名财税、审计专家、法学家(财税法方向),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我国纳税筹划、纳税调整学科的主要奠基人和集大成者,我国财务筹划、纳税管理、涉税风险、纳税自查、征税筹划、控制基础和风险导向税务稽查学科创始人,在业界有“中国纳税筹划第--人”、“中国财务筹划第--人”之称。
曾任某税务稽查局负责人、审计师事务所所长、中国某大型涉外企业集团(A、B、H股上市公司)总部副总裁、某学院教授等职,现任智董集团董事长,兼中华第--财税网(www.tax.org.cn)首席专家。
近20年来,主持研究财会、审计、纳税筹划、避税与反避税、纳税管理、税务稽查、税收实务等课题数十项。在《财务与会计》、《中国税务报》等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在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作品多部。曾为众多中外知名企业成功提供过财税筹划或财税管理、财税风险防范等服务,也曾应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等著名学府、政府机关、学术机构、社会团体等邀请为诸多企业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税务总监、DBA、EMBA、MBA、税务官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作演讲、授课数百场,参训单位达数万家。已为大型企业“量身定做”财税管理与财税筹划内部培训200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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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出纳岗位实战全书》由我国著名税务、财会、审计专家贺志东担任主编编写。从某种意义上讲,出纳是单位财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哨,是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第--道“关卡”。为了帮助广大出纳人员在新形势下做好出纳工作,搞好知识更新,本书依据新的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审计准则、内控体系、税法体系等编写而成,涉及出纳岗位实操的方方面面的具体内容,案例、图表丰富,讲解全面、透彻、通俗,资料详尽,条理清晰,查阅方便。本书为全国各地出纳员提供了一本案头必备手册,适合全国各地广大在职出纳工作人员以及财会人员、审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人士阅读。本书还可选作新形势下全国各地出纳员上岗资格考试教材、自学教材、培训教材,或者大学生“回炉再造”,走向社会的自修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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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等结算。企业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一)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后,可到开户银行购买各种银行往来使用的凭证(如送款簿、进账单、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用以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款项。企业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也就是由银行按照事先规定的结算方式,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的账户划出,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因此,企业不仅要在银行开立账户,而且账户内必须要有可供支付的存款。
(二)银行结算纪律
企业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9月19日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四、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四)监督检查
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至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账面余额。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余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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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出纳概述 1
第一节 出纳综合知识 1
第二节 出纳工作流程 34
第三节 会计基础知识 37

第二章 支付结算 79
第一节 票据结算 79
第二节 非票据结算 131
第三节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149

第三章 外汇结算和外币折算 155
第一节 外汇结算 155
第二节 外币折算 181

第四章 资金收付 207
第一节 货币资金管理 207
第二节 现金出纳业务 234

第五章 出纳账务处理 249
第一节 出纳账务处理概述 249
第二节 出纳账务处理过程 258
第三节 出纳错账、差错处理 271

第六章 出纳凭证 281
第一节 会计凭证 281
第二节 原始凭证 289
第三节 记账凭证 296
第四节 现金出纳凭证 306

第七章 出纳账簿 313
第一节 出纳账簿综述 313
第二节 出纳日记账 325

第八章 出纳报告 337
第一节 出纳报告综合知识 337
第二节 出纳报告的编制 339

第九章 点钞验钞 343
第一节 点钞技法 343
第二节 验钞技法 354

第十章 现金流量表 365
第一节 个别现金流量表 365
第二节 合并现金流量表 395

第十一章 出纳档案及保管 401
第一节 出纳凭证的保管 401
第二节 现金、票据及印章的保管 403
第三节 出纳归档资料的保管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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