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包容性发展问题研究》:
自20世纪50年代,人们就开始关注经济增长与减贫之间的关系,“涓滴效应”理念认为不需要政府的干预,经济增长的成果会自动渗漏,惠及穷人,然而80年代中期,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这种经济增长理念的指引下,不仅没有实现经济的持续繁荣,反而出现收入不平等不断扩大的局面。20世纪90年代,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增长和不平等之间的关系,基础广泛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和益贫式增长被广泛讨论。然而穷人的贫困问题绝不仅仅是物质贫困和生活水平的低下,更多的是权利贫困、能力贫困和文化贫困问题,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才是穷人物质贫困的根源。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包容性发展强调经济的持续发展,强调为民众提供自由、平等地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保障民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这无疑是可持续缓解和消除贫困的一条可取途径。
(三)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
包容性发展关注生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否具有效率,是否有违生态伦理。包容性发展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包容性发展通过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自由发展和协调平衡的氛围,可以激发民众的生产和生活的积极性和潜能,实现社会的优势力量互补,从而使经济和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包容性发展致力于消除民众的政治权利贫困,有助于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使政府的决策更符合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真正反映人民的诉求和呼声,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实现权利的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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