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拉?劳瑎(Barbara Lausche),国际环境法律师,1968年当选环境法国际理事会(ICEL)会员。20世纪70年代后期,她开始参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项目(ELP)的工作,在担任非洲(和平队志愿者)野生动植物和保护地保育法律起草者之后,她编写了首版《IUCN保护地立法指南》(1980)。多年以来,她在发展中国家致力于IUCN的其他法律出版物及项目。自1980年成为IUCN法律委员会成员以来,在整个环境法职业生涯中,她一直保持与环境法项目的积极联系,包括在80年代管理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分部的法律技术援助项目,以及此后担任世界银行首位全职环境法律师,并在90年代担任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的项目协调人。她不断就保护地立法、国际公约的遵守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原则,向发展中国家和组织提出建议。近年来关注加勒比海和小岛国(作为岛屿资源基金会的高级助理)。目前她和丈夫居住在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市(Sarasota),在那里她担任莫特海洋实验室(Mote Marine Laboratory)海洋政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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