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前世今生
一、国内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1.股权激励的起源——晋商身股制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可晋商的身股制度是现在股权激励的雏形的说法,认为其非常接近现代股权激励概念,在激励和约束商帮成员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晋商股份分为银股、身股,“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即东家出钱、经理出力并为东家的资本负责。东家允许经理等人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经验顶一定数额的身股,银股和身股持有者享有均等的分红权利。至于每股的数额,各个商号均不相同,一般而言,资金越雄厚的商号,每股的数额相对越多。
一般三到五年为一个账期,每逢账期,按股分红。盈利愈多,分红愈多。最初银股和身股按着二八、三七或者四六的比例分红,但后期随着票号规模的扩大,号内顶身股者逐渐增多,身股的分红渐渐超过银股分红。如乔家大德通票号,1889年银股为20股,身股为9.7股,到1908年时银股仍为20股,而身股增加到了23.95股。随着身股比例的增长,顶身股的员工越来越多,每名员工所顶的份额也越来越多,因此员工个人利益与票号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更加紧密。
身股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顶身股者离职或死亡后其股份随之终止,但是也有的实行协帐制度,称为“故股”。即有突出贡献的人,在其去世后,家人可以根据其之前所顶的身股,享受一到三个账期的分红。
2.我国现代股权激励的发展
——起步
我国现代股权激励的发展,始于1993年万科首先开始股票期权实验。万科发展到现在历经了四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成功也有挫折的经验。之后1997年股票期权制度第一次在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实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也于1998年进行了实施股票期权的探索;北京市于1999年7月下发《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并于该年底选择10家公司进行试点,同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明确了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这一阶段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效果逐步得到了官方认可和重视,并在部分国有企业中试点实行,但并没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各家试点企业也是各自尝试。
——鼓励与探索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制定的《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试点工作,许多国有企业纷纷采取股票期权、期股、股票奖励(含岗位股)、虚拟股票等多种方式来激励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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