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特典006·日本自卫队》:
航空自卫队在成立之初因为没有基础,与陆海军相比力量最弱。早在朝鲜战争爆发之际,一些与航空力量有关的旧军人鉴于二战时失去制空权的惨痛教训,主张建立独立的强有力的空军,并着手拟订建立空军的方案。1952年7月,美国远东空军司令部也提出了《创设日本空军的意见书》,这是一个依靠美军援助创设独立空军的方案。但相当多数的前海军军官却不主张建立独立空军,而希望建立以航空母舰为核心的海军航空队。他们还与前陆军军官团体相呼应,一起研究建立陆海军航空战斗力的问题。在当时有关空军的各种建军研究计划中,大体上分建立独立空军以及将航空力量分归陆海军管辖两种意见。鉴于日本在二战中因空军处于劣势而遭受重大损失的教训,以及美国也实行陆海空三军分立的事实,最后日本政府就建立独立空军取得了一致意见,同时也考虑让陆海军拥有必要的航空兵力。
为了尽早建立日本的航空力量,1952年5月,当时的“警察预备队”一面向美军提出租借飞机的申请,一面召集旧陆海军中的航空人员,组建航空学校筹备室。“警察预备队”在改编成保安队后,又设立了保安队航空学校。航校只有从美军那儿借来的L16教练机,由美国军人任教官,教学完全按美国方式进行,全部使用英语。航校的学员和职员大部分是原陆军航空学校和海军兵学校出身,学员从1953年1月开始进行飞行训练,到了次年1月,首批毕业生被编为4个航空队。
警备队方面也对建设航空力量拥有很高的热情。日本大藏省(相当于财政部)在1953年度预算中计划为警备队购买直升机。同年9月,警备队以4架47D直升机为基础组建了支援海上作战的航空训练队,之后又增加了T34教练机,开始飞行训练。
在美国远东空军支援下,日本政府与保安厅的独立空军建军计划开始付诸实施。1953年10月,保安厅设置航空特别室,次年1月又改组成由46名官员组成的航空准备室。根据《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即“防卫二法”),创设航空自卫队(以下简称“空自”)之事尘埃落定。但麻烦出现了,航空部队干部固然可以从旧陆海军中平等挑选,但航空幕僚长的人选却无法确定。关于飞机,旧军队被消灭时,所有军用飞机已全部被拆毁焚烧,已出现了8年的空白期。为招募航空骨干人才,保安队和警备队分头到民间召集有飞行经验的人,于1954年1月编成了松岛派遣队,在美国军事顾问团空军部的协助下,以T6教练机进行训练。
空白成立之际,飞行员接受美国顾问的训练尚未结束,根本没有战斗力。起初,空白的机构中属于部队编制的只有航空教育队1个实体机构,作为机关的只有4所学校与补给处,人员编制为6700名。随着训练的进行,1955年达到11500人,1956年增加到16300人。部队也扩编为2个航空团和4个航空训练警戒管制群,然而大部分基地与美军合用。起初的飞机只有T34、T6G、T33A教练机和c46运输机,至1956年才有可以用于实战的F86F战斗机,这款机型是在日本组装的,组装飞机成为日本航空工业发展的原动力。
4.艰难成军
1954年6月9日,日本政府公布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7月1日实施)。《防卫厅设置法》第4条规定:“防卫厅的目标是维护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保障国家安全”。《自卫队法》第3条规定:“自卫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国家的和平与独立,为保障国家安全,对于直接或间接侵略承担国家防卫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安厅向防卫厅的转换不仅是名称的变更,更是创建了以同外敌作战为主要任务的军事组织,或者说是创建了一支正规的日本军事力量。首任防卫厅长官和次长由木村笃太郎与次长增原惠吉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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