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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看美国媒体如何打官司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9110797
  • 作      者:
    江鸿编著
  • 出 版 社 :
    南方日报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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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江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主任,《新闻论坛》杂志顾问。
  先后在《北方新报》、搜狐网、雅虎(中国)新闻中心担任过记者、编辑等工作,2005年9月从教,著有《跟总统较劲:美国总统与传媒》《会展广告策划与实务》等书,在《中国记者》、《当代传播》、新华网等发表学术文章、新闻评论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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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从美国历年来的新闻官司判例中抽绎出具有代表性的23个案例予以解析,既有近年广受关注的“棱镜门”事件,也有作为经典案例常被援引的判例,如“沙利文案”,还有关于失实性报道的案件“谢泼德诉佛罗里达州案”,老百姓的“诽谤”官司案件“盖茨诉罗伯特·韦尔奇公司案”等等。有不少是美国联邦法院经常援引的先例。
  全书分为《媒体的“嘴”不好管》《名人的“脸”不好用》《政府的“令”不好使》《百姓的“事”不好报》《法院的“案”不好审》五大部分,涵盖了多个面向,每个具体案例包括案件回顾、官司进程、法眼观案三小节,对该判例的背景、案情、判决分析、意见表达等做了介绍,读者可以对每个判例获得比较完整的、透彻的认识。是一部由案例构成的美国新闻法治简史,也是传播法教学有价值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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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如今在中国,新闻媒体引发的官司每年都有成千上万。那么如何让普通人读懂这些充满专业术语的诉讼文字?国外有没有经典案例可做借鉴?江鸿的这本书以生动浅显的笔触将数十个美国新闻官司描写得细致而精彩,堪称普及新闻媒体法教育的一佳作。
  ——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

  新闻媒体不但在传播法治思想和理念,而且自身也可能创造法治史上的经典案例。对于美国的新闻官司,我们熟悉的就是沙利文案。江鸿的这本书,不但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精彩案例,而且作者的写法别出心裁,令人耳目一新,读者多半可以一口气读下十个八个故事。
  ——周泽(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看美国媒体如何打官司》是一部由案例构成的美国新闻法治简史,书中的标题充分反映了身为中国媒体人的本书作者对美国新闻法治内涵的认知角度。作者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他将判决书中那些原本生涩的法言法语变得简明易懂,也使本属新闻传播学教科书中的学理说教变得立体生动,并且通篇贯穿着作者对新闻法治的理性思考。通过作者对各种资料的充分消化与通俗传播,那些原本高居法律殿堂之上但又深刻影响传播法治的著名案例在本书中难得地鲜活展示于大众面前。本书是传播法教学有价值的参考书,也是职业媒体工作者专业进修的合理选择。
  ——徐迅(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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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调侃官员无罪
  ——《好色客》诉福尔韦尔案
  1983 年11 月,美国著名的色情杂志《好色客》在其内封刊登了一则模仿坎帕里(Compari)开胃酒广告的滑稽文章,文章名为《杰瑞·福尔韦尔谈起他的第一次》,这个杰瑞·福尔韦尔可不是虚拟的人物,而是一位享誉美国的知名牧师,没想到就是这样一则调侃味儿十足的文章引发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新闻官司——《好色客》诉福尔韦尔案。
  / 案件回顾/
  作为本案肇事者的《好色客》杂志创刊于1974 年,以刊登接近直接赤裸的“硬色情”内容著称,“暴露外加政治”再配合上一些小发明和奇闻异事的消息构成了其内容的主要特点,是美国销量领先的成人和男性杂志。不过正是在刊登情色内容的同时还会掺杂上政治方面的内容,因此这份特殊杂志自创办之日起就纷争不断,而1983 年打到了最高法院的这起《好色客》诉福尔韦尔案尤为引人注目。
  好惹事的《好色客》
  作为世界十大知名色情杂志之一,《好色客》在美国可谓家喻户晓。其老板拉里·弗林特虽说是“情色大亨”,却又和一般的色情杂志老板不一样,此君有些不守“本职工作”,经常在自己的杂志上突破色情的本业,多次刊登挑战美国政坛政治底线的文章。例如,2007 年2 月4 日,他甚至在《华盛顿邮报》上刊登整版广告,广告标题叫“弗林特及《好色客》杂志悬赏百万美元”,广告声明称:“你是否曾与美国国会议员或者政府高官性接触?你能提供与国会议员、参议员或其他政府官员维持不正当性关系或亲密关系的书面证据吗?”如果有的话,弗林特称,将为爆料人保密,同时如果他们提供的信息经证实后得以刊登在《好色客》上,将可得到最高100 万美元的奖金。
  对于为何干起了这个“勾当”, 弗林特在接受《旧金山纪事报》采访时表示,政客们都有一个共性:他们的自我膨胀欲很高,需要通过性征服来满足,这正是他们的问题所在。但是,他们最终能翻出些什么,结果可能不容乐观。
  有意思的是,看似调侃味十足的《好色客》还确实“诈”翻过共和党高官。还是在克林顿身陷莱温斯基“拉链门”事件时,《好色客》就曾公开在其杂志上宣称已掌握了共和党众议院议长鲍勃·利文斯顿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结果这个鲍勃·利文斯顿可能是真的“不干净”,在看到《好色客》的报道后不久就宣布辞职了,成为当时克林顿性丑闻中最具戏剧性的插曲。后来出版的一本新书披露,当时《好色客》其实并未掌握任何所谓的“证据”,利文斯顿完全是被《好色客》“诈”下台的。
  2007 年7 月,这个弗林特还在《好色客》里透露了联邦参议员大卫·维特与应召女郎的秘闻,宣称这是一宗“非常严重的罪恶”,“这样的人没有资格来为我立法,尤其是有关道德的法律。”同时,弗林特还说,他手头还有更多的线索,牵涉到其他国会议员们不可告人的私生活。
  对于这个弗林特,美国媒体都说,此君狂热宣扬的是腐朽堕落的色情文化,但他的《好色客》却成了攻击政治或宗教人物的平台。因此,即便是在以“言论自由和性开放”自居的美国,这个弗林特也因纵欲观念和行为的放荡、不负责任,为很多人所诟病。
  这样的老板、这样的杂志自然在社会上过得也不会太平静,被人找上门来甚至打官司那可是“司空见惯”。在1983 年11 月,弗林特就因为一篇《好色客》风格的文章引发了一场长达5 年,直至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诉讼大战。
  惹怒牧师的内封文章
  在美国广告界,很多广告都擅长打情色方面的擦边球,以此来博得受众的关注度。作为著名的色情杂志,《好色客》上的广告在这方面更是“擅长”。
  这不,就在1983 年,美国广告市场出现了一则主打“色情”牌的广告——坎帕里开胃酒的广告。在这则广告中,广告的标题是“×× 谈论他的第一次”,文案以半开玩笑的方式访问各名人们的“第一次”,初读该则广告,人们都会以为文章是在讨论明星们的第一次性经验,但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第一次”谈论的是受访明星们第一次喝坎帕里酒的感觉。
  作为一本色情类杂志,《好色客》杂志也在内封位置刊登了一篇模仿坎帕里酒广告的文章,文章由泰瑞·亚伯拉罕制作,麦克·索尔兹柏里担任美术总监,标题为《杰里·福尔韦尔谈论他的第一次》,这篇荒诞不经的嘲弄性文章中出现了一个当时的社会名人——著名牧师福尔韦尔。文章以调侃、恶搞的风格虚构了一个对福尔韦尔的访谈,并配上了一张福尔韦尔的照片。访谈中描述了福尔韦尔在喝得酩酊大醉时与他的母亲在户外公共厕所里发生了乱伦行为。同时在这个虚拟的访谈中,福尔韦尔还说道,他对“比100 元就买得到的浸信会妓女还要好看的母亲”感到陶醉。
  最后,当被问及是否有喝过坎帕里,福尔韦尔回答:“我总是在站上讲道台前就已经喝得烂醉。你不觉得我可以靠讲那些废话来清醒一点吗?”
  由于文章描述的是无中生有之事,所以在文章的底部编辑用小字体写了一行字,“谐仿广告——别当真”,同时刊登这篇文章的栏目是“虚构类,广告和人格谐仿”栏目。
  据说,福尔韦尔牧师看到这条广告后直想哭。当然他没有哭,而是对弗林特提出诉讼,要求他赔偿4500 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费。于是,一起轰动一时的被称为对美国的宪政完善作出了贡献的官司就此拉开了序幕。
  / 官司进程/
  1983 年11 月福尔韦尔在维吉尼亚州西区地方法院以诽谤、侵犯隐私和蓄意造成情绪困扰起诉弗林特、《好色客》杂志和弗林特的经销公司。
  互有胜负的初审结果
  在正式审判之前,地方法院批准了弗林特对侵犯隐私提出的简易判决的申请,剩下的两项指控仍进行公开审判。
  也许,福尔韦尔实在是觉得这篇文章的情节恶劣,是有“真实的恶意”的,所以才会愤然在起诉缘由中加入了诽谤的条款。可能一般人也会觉得,这么不人性的文章,福尔韦尔应该是百分之百获胜。但是事实却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
  诽谤罪被陪审团否决了。他们的理由是:在初审法院,陪审团在福尔韦尔的诽谤索赔上做出了利于弗利特的判决,陪审团在判决书中指出,广告滑稽文章不能“被理性地理解为在描述关于被上诉人(指福尔韦尔)的真实事件或他实际参与的事件”。
  通俗点说就是这种类型的文章一看就知道是“胡闹的”,根本不会有人当真,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诽谤了。
  当然,让福尔韦尔稍稍感觉平衡一点的就是,他的另一项指控——《好色客》的文章蓄意造成情绪困扰(也就是文章给他的精神上造成了巨大损伤),陪审团则做出了利于福尔韦尔的判决,判定弗林特赔偿福尔韦尔10 万美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和5 万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没想到,陪审团的这一判决,还没引起弗林特的关注时就先引起了美国那些政治漫画家,艺术家和连环画家的严重关注。因为这些人经常会画些戳痛公众人物的东西,他们关注的问题很简单:要是因为一张漫画就可以判决给被讽刺者造成精神损伤,需要作画者进行巨额赔偿的话,界线在哪里?
  自然,弗林特也想把这个官司百分之百地打赢,他才不想从口袋里拿出那15 万美元呢。因此,不服初审判决的弗林特上诉到了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但没成想,1986 年,巡回上诉法庭的判决结果下来了,他又输了,巡回上诉法院支持了初审法庭的判决。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判决中认为,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的真实恶意原则适用于对公众人物蓄意造成情绪困扰的情况,原告福尔韦尔显然是一名公众人物。但纽约时报的原则过度着重在陈述的真实性声明上,对第四巡回法院来说,维吉尼亚的法律只要被告是蓄意的行动就已经足够了。据此,第四巡回法院的全体法官皆拒绝重审该案。
  至此,摆在弗林特面前的只剩下了一条路——把官司打进美国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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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媒体的“嘴”不好管
小报编辑放大了美国人的表达权002
——尼尔诉明尼苏达州案
大量煽情性失实报道出炉后!012
——谢泼德诉佛罗里达州案
司法机构也成了“被告”018
——内布拉斯加州新闻协会诉斯图尔特案
当大量媒体涌入法庭032
——谢泼德诉马克斯韦尔案
对庭审进行电视转播违宪吗?042
——埃斯蒂斯诉得克萨斯州案
第二部分名人的“脸”不好用
调侃官员无罪056
——《好色客》诉福尔韦尔案
批评官员的“度”找到了066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大明星的肖像权官司086
——霍夫曼诉美国广播公司案
第三部分政府的“令”不好使
“棱镜门”的背后094
——美国政府诉斯诺登案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美国案
控制不住的“泄密”106
——美国政府诉《进步》杂志案
把政府“拉下马”的媒体118
——《纽约时报》诉美国政府案
媒体出席刑事审判时能做什么?133
——里士满报业公司诉弗吉尼亚州案
第四部分百姓的“事”不好报
老百姓的“诽谤”官司打赢了144
——盖茨诉罗伯特·韦尔奇公司案
脏话可以偶尔说,猥亵内容不能有!152
——FCC诉帕斯菲卡基金会案及四大广播公司诉FCC案
媒体也非常胜将军162
——威斯特摩兰起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案
强奸案审判中的媒体170
——环球报业公司诉高等法院案与《佛罗里达星报》诉B.J.F.案
第五部分法院的“案”不好审
新闻报道面前要相信陪审员!182
——霍尔特诉美国案
认罪报道会让审判产生偏见吗?191
——斯特罗布诉加利福尼亚州案
偏见,还是偏见!203
——达西诉汉迪案
“枪林弹雨”般审前报道的致命后果209
——欧文诉多德案
陪审员选拔要“阳光”216
——新闻进取报公司诉高等法院案
庭审直播终于放开了223
——钱德勒诉佛罗里达州案
媒体的审判报道权也有框架限制229
——甘尼特公司诉德帕斯卡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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