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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38362
  • 作      者:
    肖强等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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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立法后评估是评估主体根据一定的标准,采用一定方式对立法实施的效果、总体质量和基本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的内容结论作为法律法规修改的重要依据。 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主体进行立法内容和实施效果评估的标尺,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它是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依据,是全部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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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肖强,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贵州省遵义市人。近五年先后主持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十几项,其中省部级项目7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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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为天津市人大委托就《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成果,系针对天津市地方性立法首次开展的立法后评估项目。内容包括:《条例》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综述、《条例》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条例》实施效果评估、《条例》特色制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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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立法后评估报告》:
  《条例》遵循了从“总则”到“分则”的立法体例安排,各章紧紧围绕着各建筑市场主体以及相关活动顺序来设计,前后各章之间逻辑结构清楚,顺序安排妥当,每章的内容整体上看,规制对象合理全面,条文衔接也基本自然顺畅。
  在内容的选择上,《条例》的规定基本包含了建筑市场中各方主体和各交易活动,而且在制定时,与地方性法规的特征相结合,内容更为细致具体,同时具有自身特色。例如,针对“建筑工程合同”和“建筑工程造价”的规定与现实紧密结合,便于执法者和适用主体的直接引用。此外,相较于全国其他各省区的类似法规,《条例》是以专章的形式将“建筑业劳务用工”纳入调整范围的,这不仅体现了立法者对建筑业劳务人员的重视,有利于促进天津市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对建筑业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其示范效果同样不能忽视。
  《条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采取了集中的立法模式,单独设章。这有利于突出《条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表明建筑市场主体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增强建筑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
  同时,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中,《条例》采取了由多个行为共同适用同一个法律责任的立法模式。例如,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违法分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采用集中的立法模式减少了《条例》的重复性规定,而且也利于对这些条款宏观上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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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立法后评估综述

1.1 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2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的基本原则

1.3 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

1.4 评估的实施步骤和方式

1.4.1 评估实施的步骤

1.4.2 评估实施的方式

1.5 评估过程涉及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

1.5.1 上位法规定

1.5.2 主要同位法、相邻位阶法律

第2章《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简介

2.1 《条例》的立法目的

2.2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范结构

2.3 《条例》的制度设计

2.3.1 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

2.3.2 主体资质或资格制度

2.3.3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2.3.4 建设工程交易制度

2.3.5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3.6 建设工程造价制度

2.3.7 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

2.4 《条例》的配套制度

2.4.1 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及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2.4.2 主体资质或资格制度

2.4.3 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制度

2.4.4 有形建筑市场(工程交易中心)制度

2.4.5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4.6 建设工程造价制度

2.4.7 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

第3章《条例》的立法质量评估

3.1 《条例》立法形式评估

3.1.1 立法主体合法性评估

3.1.2 立法程序合法性评估

3.1.3 立法体例合理性评估

3.1.4 立法技术合理性评估

3.2 《条例》立法内容评估

3.2.1 实体权利、义务内容合法性评估

3.2.2 实体权利、义务的合理性评估

3.2.3 程序权利、义务合法性评估

3.2.4程序权利、义务合理性评估

第4章《条例》实施效果评估

4.1 执法评估

4.1.1执法的积极性

4.1.2 执法的正当性评估

4.1.3 执法的可行性

4.1.4 法的实现性评估

4.2 守法评估

4.2.1 主动守法效果评估

4.2.2 被动守法效果评估

第5章《条例》的特色制度评估

5.1 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

5.1.1 《条例》中关于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的法律条文

5.1.2立法技术

5.1.3与制度构建和实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5.1.4配套制度

5.1.5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实施效果分析

5.1.6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制度发展的趋势和完善的重点

5.2 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

5.2.1 《条例》中关于劳务用工制度的法律规定

5.2.2制度条文的立法技术

5.2.3构建制度体系的规范性文件

5.2.4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实施效果分析

5.2.4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发展的趋势和完善的重点

第6章结论

6.1 《条例》立法质量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6.1.1 《条例》立法形式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6.1.2 《条例》立法内容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6.2 《条例》实施效果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6.2.1 《条例》执法效果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6.2.2 《条例》守法效果总体评价及修改建议

附件一: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附件二:各省、市、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规章对比

附件三:实施效果问卷

附件四:调查问卷收回数据表

附件五:《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访谈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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