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元素丛书 高贵的象征:纹章制度》:
如何体现中世纪骑士的价值观念——对英勇品质、荣誉观念和慷慨美德的追求与向往,曾有一个完美的展现舞台,那就是在欧洲各个角落频繁上演的比武大会,而比武大会正是纹章体系得以问世和持续存在的关键理由之一。来自各地的骑士会集于比武大会,通过这个激动人心的场合,骑士的观念和态度传播到全欧各地,从而使本阶层的价值观得到普遍的传播和认同。作为早已逝去的骑士时代的典型现象之一,在中世纪大量的文学作品中,无论是诗歌还是传奇故事,都曾致力于描绘骑士比武大会。在西班牙史诗《熙德之歌》中,比武成为仅次于战争的记叙和歌颂主题。每逢庆祝之时,熙德都要举行比武大会,“熙德和他的家臣们舞弄刀枪,上帝啊,武艺真是高强!那生在好时辰的人三次换马上沙场。”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以讽刺的手法对骑士比武进行了抨击,同时也展现了堂吉诃德对比武的痴迷,以至于竟然把风车和羊群当成对手。毫无疑问,比武大会或称马上长枪竞赛,无疑对纹章适用范围的急剧扩充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次比武大会于1095年在佛兰德尔举行,第三代列文伯爵亨利(Henry,3rd Earl of Levin)在这次比武中殒命。在佛兰德尔、法兰西北部,以及英格兰、德意志等地,一批关于比武大会的证据得到确认。12世纪以后,关于比武大会的记载猛增,表明此类活动的举办已越来越频繁。13世纪以后,比武大会参赛者的武器装备逐渐规范化。这时,严格意义上的一对一马上长矛比武——被称作“特约斯特”,开始逐渐取代过去的集群混战。到了14世纪,比武大赛朝着更富有观赏性和礼仪化的方向演变。然而,全副武装的骑士和战马在华丽而沉重的盔甲包裹中,行动缓慢,形同机器表演,比武大会已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逐渐沦为大领主炫耀财富和实力、提高社会声望的场合。最终,展示骑士尚武精神和道德精神的比武展示在西欧风行了5个世纪之后,于17世纪销声匿迹。
特约斯特式比武,具有严格的仪式与程式。完整的比武分为三个环节:马上长矛对刺、地上比剑和空手格斗。当然,多数比武往往一两个回合就分出胜负。长矛对刺被称为“冲刺”。由于特约斯特比武起源于法国,所以它的相关术语皆来自法语,比如“起跑”“冲击”“持长矛冲刺”“双腿夹紧”“疾驰”“放松马缰”等。比赛中,骑士左手持盾并掌控缰绳,右手举矛,同时双腿夹击马身并用马刺控制战马,直至击中目标。在第一个环节,判断胜负的标准是一方被成功地刺下马。按照骑士比武的准则,如果其中一人被刺中而从马背上翻滚下来,那么他的对手绝不能乘人之危对倒地者进行追加攻击,而必须下马等待倒地者爬起来继续战斗,或者主动认输。也就是说,骑马的人绝不可攻击徒步的人,蓄意伤害对手及其战马的行为被认为是极不道德的。不过,也有不遵循规则的案例出现,例如在宫廷诗人的记载中,骑士坦达莱斯将比武中被刺倒地的对手置于马蹄之下,最终竟将其踩死。这可不是什么正面形象。而另一名叫埃莱克的骑士,刺倒了对手后,却对他的马匹毫不在意,从而获得了游吟诗的歌颂。诗人们强调,他一匹马也没拿,因为他来此不为财富,而是为了胜利与荣誉。事实上,比武大会遵循的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公平竞赛,这也是比武与实战的一个本质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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