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古建筑》:
2.2.1.3城市功能
1.简述城市的几种类型
古今中外建立城市者,或依山以利防守,或傍水以便交通。(引自《成都城坊古迹考》,13页)城市规模与布局,属于城市的空间结构范畴。巴蜀地区各类城市的建筑规模,没有像唐代国都那样的宏伟城市,只有军事城堡和综合型城市,其建筑规模或大或小,这些城市一般有一至两重城墙;经济都市镇市,建筑规模略小,多数没有城墙,但有城墙的也不少见,如灌口镇和淮西金牛镇等。政治、军事及一部分综合城市的建筑设施,其政府及战略性建筑,分别处于显著地位。
宫廷、衙署之外的官僚住宅,一般限于或集中于城里。与这些建筑相比,民用住宅和市场不仅处于次要地位,分散于城里和城外,而且,还受到各种限制。据苏轼说:“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引自《东坡先生会集》卷35,《乞罢宿州修城状》)城外大多聚居着一定数量的工商业者和其他坊郭户,这些聚居区,已形成卫星式的草市,有的甚至发展为独立的镇城。在镇市一类经济都市中,官方建筑就比较罕见。在这里,民用住宅占绝大多数。镇市的主要建筑,有工商街肆、交易市场、娱乐楼苑及宗教活动场所等,间或可见学舍与古迹之类。天然园林的风光,也破坏较少。
军事城堡中的建筑,以战略或战术性军事设施居突出地位。这些设施包括壕堑、雁翅城门、城墙、敌楼、战棚、慢道、炮台、烽火以及军营粮草仓、兵器库等。钓鱼城设施就有:城墙、城门、飞檐洞、皇洞、武道衙门、校场、财库和水军码头等(引自《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三卷),郭黛姬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90~91页)。
综合型城市中的官方性质建筑,比前两类城市较少。但有些政治军事意义较为重要的城市,“官员使臣,多是广修廨宇,非理扰民”(引自《宋会要·方域》四之十一),也会集中众多的公廨和防御工事。经济都市的建筑布局,多不规范。在这里,非但坊市制的痕迹略少,其商业市场及相关手工作坊等,尽处于中心或显要地位。而且,这类城市的建筑,多靠近水陆交通要道和重要商品及原料产地,并且建筑布局与乡村关系密切。由于多数镇不设城墙,其街市往往直接与耕田或荒地毗邻,甚至包括一部分田园。
2.城市结构
唐宋之间是我国古代社会重大的变革时期,城市的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城市类型和职能:传统的政治、军事为主的中心城市进一步向复合性城市转变,其城市商业、经济职能逐渐加强。因此导致城市建设中的街道和城墙等设施,不再一味地按照传统的方式建造,增加了随意性的商业街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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