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法总论重要问题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7178
  • 作      者:
    (日)松原芳博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编辑推荐
  《刑法总论重要问题》特点在于:一是完全有别于传统刑法教科书的写作体例,通过提炼出刑法总论中的重要论点,就此展示了作者本人的独立思考。可以说,作者就各个论点的论述,其本身就是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具有相当程度的理论性。二是不仅分析解读了既有判例,更通过设定大量案例来论证、检验刑法理论,将案例与理论有机结合在一起,尽力缩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密切保持对理论体系的一贯性与具体运用的妥当性的相互验证。
展开
作者简介
  松原芳博,1960年出生于日本。1985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法学部。现为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教授、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日本刑法学会理事、日本学术会议联系会员。主要著作有《刑法总论》(日本评论社2013年版)、《犯罪概念与可罚性》(成文堂1997年版)、《判例特别刑法》(共同编著,日本评论社2012年版)、《刑法的判例〔总论〕》及《刑法的判例〔各论〕》(编著,成文堂2011年版)、《重点课题刑法总论》及《重点课题刑法各论》(共同编著,成文堂2008年版)等。

  王昭武,1968年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1991年武汉大学日语系毕业后,进入上海外企工作。2001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刘明祥教授攻读刑法学专业硕士;2003年4月至2009年3月留学日本同志社大学,师从大谷实教授,先后获得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译著有《日本刑法总论》(西田典之第2版,合译)、《日本刑法各论》(西田典之第6版、合译)及《日本刑法各论》(山口厚第2版)等。

展开
内容介绍
  《刑法总论重要问题》译自早稻田大学松原芳博教授2013年出版的最新著作(《刑法总论》,日本评论社2013年版)。本书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理论基调,通过探究解释论上的真正对立之所在及其背景,揭示了日本刑法总论重要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力图呈现更为合理的刑法理论。
展开
精彩书摘
  《刑法总论重要问题》:
  但是,包括正当防卫在内的违法阻却事由,是将包括法益侵害结果在内的所有构成要件该当事实,通过优越利益原则,而予以正当化,因此,就不能完全无视,行为历经相当因果关系,实际引起的构成要件该当结果。为此,在防卫行为该当于实害犯的既遂构成要件的场合,对于防卫行为实际给对方造成的法益侵害,以及通过事后判断,所能预料到的若不采取防卫行为就会遭受的法益侵害进行比较,如果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均衡,就应该否定具有相当性。对于紧急避险的均衡性,刑法规定是“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所欲避免的损害程度”,因而,只要是与侵害法益有关,实际发生的结果都属于衡量的对象,想必对此不存异议。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之间,的确存在对方是“正”还是“不正”这种差异,但这种差异主要反映在,究竟是采取完全的均衡还是采取缓和的均衡这种均衡程度上,并不会由此造成判断时点的不同。 
  按照这种结果标准说即事后判断说,具体就(案例18)而言,只要X的行为与A的死亡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显然,如果对A的生命的侵害不能被正当化,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由于该侵害结果与X所要保护的利益之间,明显有失均衡,因而应否定具有防卫行为的相当性。不过,由于X对过当性的基础事实即A的死亡这一结果不存在认识,只不过是对能认定具有相当性的范围之内的事实存在认识,因此,可以阻却有关“违法的暴行”的故意(有关相当性的基础事实的假想防卫),根据具体情况下过失的有无,来决定是否成立过失致死罪。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刑罚的意义与目的
一  犯罪与刑罚
二  刑罚的概念
三  刑罚的正当化理由
(一) 社会机能、形式合法性、实质正当性
(二) 报应刑论
(三) 一般预防论
(四) 特殊预防论
(五) 国家方面的正当化与行为人方面的正当化
四  近期的重刑化倾向与刑罚理论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法益保护主义
(一) 社会伦理主义与法益保护主义
(二) 父权主义
二  行为主义
三  处罚的早期化与法益概念的稀薄化
四  责任主义
五  罪刑法定原则
(一) 从人的支配到法的支配
(二) 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
(三) 法律主义
(四) 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五) 禁止类推
(六) 禁止类推原则的适用范围
六  刑罚法规的适正
(一) 明确性原则
(二) 体感治安的降低与不明确的刑罚法规
(三) 刑罚法规内容的适正
(四) 合宪限定解释
第三章   犯罪论体系
一  犯罪的定义与犯罪论体系
二  行为
(一) 体系性定位
(二) 行为的内容
三  构成要件该当性
(一) 构成要件的性质
(二) 罪刑法定原则机能
(三) 违法类型化机能
(四) 违法推定机能
(五) 故意规制机能
(六) 犯罪个别化机能
(七) 构成要件要素
(八) 犯罪类型的分类
四  违法性
五  责任(有责性)
六  违法性与责任的区别
七  客观处罚条件、一身性的处罚阻却事由
第四章  因果关系
一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二  条件关系
(一) 假定的消去公式
(二) 择一的竞合
(三) 假定的原因
(四) 合义务的态度的替代
三  相当因果关系
(一) 等价说、中断论、原因说
(二) 相当因果关系说
(三) 行为当时的特殊情况
(四) 行为之后的介入情况
(五) 对因果关系的规范性限定(客观归属论)
第五章   不作为犯
一  不作为的行为性
二  作为与不作为
三  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
四  作为义务(保障人地位)
(一) 体系性地位
(二) 形式的三分说
(三) 实质说
(四) 探讨
(五) 判例态度
五  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
第六章   违法论概述
一  违法的实质
二  “结果”的含义与刑法规范
(一) 规范违反说与命令规范
(二) 法益侵害说与评价规范
三  违法与责任的区别
(一) 主观违法论与客观违法论
(二) 一般人标准与行为人标准
(三) 义务赋予机能与动机形成机能
(四) 规范确证论
四  主观违法要素
(一) 违法的实质与主观因素
(二) 目的犯中的目的等
(三) 主观违法要素否定论
五  违法阻却事由
(一) 违法性与违法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
(二) 社会相当性
(三) 法益衡量
(四) 违法阻却事由的种类、区别
六  可罚的违法性
第七章   法益主体的同意
一  不处罚的根据
二  同意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三  不处罚效果的例外
四  同意伤害
(一) 判例态度
(二) 社会相当性说
(三) 全面不可罚说、生命危险说、重伤害说
五  有效要件
(一) 存在形态、是否需要存在认识
(二) 存在时点
(三) 认识内容、任意性
(四) 同意能力
六  基于错误的同意
(一) 判例态度
(二) 条件错误说
(三) 法益错误说
(四) 自律的自我决定说
(五) 探讨
七  推定的同意
八  危险的接受
第八章   正当防卫
一  正当化原理
(一)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二) 社会相当性说
(三) 法益丧失说
(四) 优越利益说
(五) 探讨
二  不法侵害
(一) 无责任之侵害
(二) 对物防卫
三  紧迫性
四  防卫意思
(一) 防卫意思的内容、是否需要防卫意思
(二) 偶然防卫
五  防卫行为(广义)
(一) 学说与判例概述
(二) 适合性
(三) 必要性(最小必要限度性)
(四) 相当性(缓和的均衡性)
(五) “盗犯防止法”的特别规定
六  相互对立状况下的特殊问题
(一) 判例与学说概述
(二) 探讨
七  防卫过当
(一) 法律性质
(二) 质的过当与量的过当
第九章   紧急避险
一  法律性质
(一) 紧急避险的特征
(二) 责任阻却说
(三) 违法阻却说
(四) 可罚的违法阻却说
(五) 二分说
(六) 探讨
二  要件
(一) 危险
(二) 现实性
(三) 避险行为(适合性)
(四) 补充性(严格的最小必要限度性)
(五) 法益均衡
(六) 有关业务上具有特别义务者的特别规定
三  避险过当
第十章   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一  法令行为
(一) 含义
(二) 职权行为、职务行为
(三) 权利行为
(四) 特别法规定的违法阻却事由
(五) 基于政策性理由而为法令特别允许的情况
(六) 劳动争议行为
二  正当业务行为
(一) 第35条的射程
(二) 律师、辩护人的辩护活动
(三) 媒体的采访活动
(四) 宗教活动
(五) 体育竞技
(六) 医疗行为
(七) 安乐死、尊严死
三  义务冲突
四  私力救济
五  狭义的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
六  可罚的违法阻却事由
(一) 超法规的可罚的违法阻却事由
(二) 《劳动工会法》第1条第2款之适用
(三) 可罚的违法性与合宪限制解释
第十一章  责任论概述
一  责任的含义与内容
二  责任非难的对象
三  责任要素
四  责任能力
(一) 心神丧失、心神耗弱
(二) 《心神丧失者等医疗观察法》
(三) 刑事未成年人
五  期待可能性
第十二章  故意与错误
一  故意
(一) 意义、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二) 确定的故意与未必的故意
(三) 故意的认识对象
(四) 对含义的认识
二  具体的事实错误
(一) 事实错误的含义与种类
(二) 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
(三) 故意的个数
(四) 对象错误与方法错误的区别
(五) 犯罪事实的同一性的范围
三  抽象的事实错误
(一) 符合的“范围”
(二) 符合的“逻辑”
四  对相当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事实的假想(假想防卫)
(一) 问题之所在
(二) 肯定违法阻却的立场
(三) 肯定存在故意的立场(严格责任说)
(四) 否定存在故意的立场
(五) 假想防卫过当
(六) 防卫行为与第三者
第十三章  违法性的意识
一  是否需要违法性的意识
(一) 违法性的错误
(二) 不要说
(三) 必要说(严格故意说)
(四) 可能性说之一(限制故意说)
(五) 实质的故意说
(六) 可能性说之二(责任说)
(七) 判例向可能性说的接近
二  “违法性”的意识的内容
三  事实的错误与违法性的错误的区别
(一) 区别标准
(二) 行政取缔法规
(三) 规范的要素
四  违法性的错误的判断
第十四章  过失犯
一  现代社会与过失犯
二  处罚过失犯的规定
三  过失犯的结构
(一) 旧过失论
(二) 新过失论
四  构成要件该当性
(一) 过失犯的实行行为
(二) 过失的不作为犯
(三) 结果避免可能性
五  违法阻却事由
六  责任
七  预见可能性
(一) 危惧感说
(二) 具体的预见可能性说
(三) 预见可能性的构成要件关联性
(四) 个别对象的预见可能性
(五) “因果进程的基本部分”的预见可能性
(六) 信赖原则
(七) 管理、监督过失与预见可能性
(八) 预见可能性的标准
八  重大过失与业务过失
第十五章  未遂犯
一  概述
(一) 含义
(二) 未遂犯观念的形成
(三) 刑罚目的与未遂犯处罚根据
(四) 违法的本质与未遂犯处罚根据
(五) 其他的未完成犯罪
二  未遂犯的成立时点
(一) 学说概述
(二) 未遂构成要件的结构
(三) 有关着手未遂的判例
(四) 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结果的提前发生)
(五) 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结果的推迟发生)
(六) 隔离犯、间接正犯
(七) 原因自由行为
三  不能犯
(一) 含义
(二) 纯主观说与抽象的危险说
(三) 具体的危险说
(四) 客观的危险说
(五) 判例态度
第十六章  中止犯
一  含义与效果
二  刑罚减免根据
(一) 刑事政策说
(二) 法律说
(三) 逆向理论
(四) 探讨
三  中止行为
(一) 中止行为的形式
(二) 中止行为与结果防止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 作为形式的中止与真挚的努力
四  任意性
(一) 学说概述
(二) 探讨
五  预备的中止
第十七章  正犯与共犯
一  现行法上的参与类型
(一) 四种参与类型
(二) 教唆犯、从犯的从属性
(三) 狭义的正犯、共犯概念与广义的正犯、共犯概念
二  正犯与共犯
(一) 正犯与共犯的关系
(二) 主观说
(三) 形式的客观说
(四) 实质的客观说(规范的障碍说)
(五) 溯及禁止论
(六) 行为支配说
三  间接正犯
(一) 含义
(二) 强制性支配
(三) 利用无责任能力者
(四) 利用他人的错误
(五) 利用有故意的工具
(六) 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
四  共同正犯
(一) 刑法第60条的机能
(二) 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三) 共同的对象
五  共谋共同正犯
(一) 判例态度
(二) 问题点
(三) 理论根据
(四) 共谋的含义
第十八章  共犯的处罚根据
一  共犯的处罚根据理论概述
(一) 可罚性借用说
(二) 责任共犯论与不法共犯论
(三) 对他人不法的连带说
(四) 惹起说(因果共犯论)
二  惹起说内部的对立
(一) 纯粹惹起说
(二) 修正惹起说
(三) 混合惹起说
三  未遂的教唆
四  因果性的内容
(一) 共犯的因果关系的特殊性
(二) 片面的共犯
(三) 从犯的因果关系
五  共犯成立的时间界限
六  承继的共犯
(一) 问题之所在
(二) 全面承继说
(三) 限定承继说
(四) 二元说
(五) 承继否定说
(六) 判例态度
(七) 承继的共犯与同时伤害的特例
七  共犯关系的脱离
(一) 因果关系切断说
(二) 实行着手之前的脱离
(三) 实行着手之后的脱离
八  共犯与中止
第十九章  共犯与身份
一  第65条第1款与第2款之间的关系
(一) 连带作用与个别作用
(二) 形式的区分说
(三) 罪名与科刑分离说
(四) 实质的区分说
(五) 探讨
(六) 身份者对非身份者的加担
二  第65条第1款中的“共犯”的范围
三  第65条中的“身份”的范围
第二十章  共犯的其他问题
一  共犯的错误
(一) 问题之所在
(二) 教唆的射程、共谋的射程
(三)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同一构成要件之内的错误)
(四)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错误)
(五) 不同参与类型之间的错误
二  必要的共犯
(一) 含义
(二) 对向犯
(三) 集团犯
三  中立行为与从犯
(一) 问题之所在
(二) 学说概述
(三) 探讨
(四) 判例态度
四  预备犯的共犯
五  不作为与共犯
(一) 针对不作为犯的共犯
(二) 不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共同正犯
(三) 不作为的共犯(不阻止他人的犯罪行为)
(四) 有关不作为的共犯的判例
六  过失共同正犯
(一) 问题之所在
(二) 学说概述
(三) 探讨
(四) 判例态度
七  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
第二十一章  罪数论与犯罪竞合论
一  罪数论与犯罪竞合论概述
二  单纯的一罪(包括法条竞合)
三  包括的一罪
(一) 含义
(二) 集合犯
(三) 发展犯(狭义的包括的一罪)
(四) 共罚的事前行为、事后行为
(五) 侵占之后的侵占
(六) 接续犯
(七) 附随犯
(八) 混合的包括的一罪
四  想象竞合
(一) 含义与根据
(二) 一个行为
(三) 不作为犯中的一个行为
(四) 共犯中的一个行为
五  牵连犯
六  “搭扣”现象
七  并合罪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