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学徒
詹姆斯·赫顿的父母分别叫威廉·赫顿与萨拉·巴尔福。1726年6月3日,詹姆斯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在詹姆斯3岁的时候,父亲威廉就去世了。父亲生前是一名颇为成功的商人与城市里的司库员,在他的掌管下,家中财务也十分优裕。他留下的遗产足够母亲萨拉将詹姆斯与他的3个姊妹抚养成人,詹姆斯14岁时,被送去爱丁堡大学读书。在大学里,詹姆斯的专业是人类学,可是在一次化学实验上,一位教授证明了一种酸可以溶解活性较大一点的金属,但是溶化金子却需要两种酸。这个实验吸引了詹姆斯,使他对化学产生了浓厚兴趣。
尽管他那时已经表现出对自然科学的好奇与潜在的能力,但詹姆斯却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当上了学徒,此时他17岁。然而,每个人都知道詹姆斯的兴趣在别的地方。他的老板在为他感到可惜的同时,把他解雇了。由于医药方面的课程提供了学习化学的最好机会,詹姆斯就进了爱丁堡的医药学校。在那度过了3年之后,詹姆斯前往巴黎学习解剖学。1749年前往莱顿之后,詹姆斯被授予医药学的博士学位,但是他真正的兴趣还不在医药学上。
地质学与农业的学习
有时候詹姆斯会出门旅行,后来他对化学的兴趣渐渐地转移到了地质学与矿物学上面。在1752-1753年之间,他与英格兰诺福克的一个农民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在那里他被成排的黑色的蕴藏在白垩当中的燧石深深吸引住。在那儿他还花了一段时间观察东海岸的贝壳,并且注意到了隐藏在北边悬崖间的白垩与一些外来的石头。在西边他观察了地层中泛红的白垩。在研究了各种各样地层上的物质之后,他开始猜测地层以下是否也埋藏了一些东西。
在旅行时期,赫顿也获得了不少的农业方面的实用知识。在诺福克的农场里待了两年之后,他被佛兰德斯人找去请教动物管理技巧,看看跟他在英格兰所学的有哪些不同之处。1754年,他决定在父亲留给他的贝克里郡的农场耕种。在此后的14年间,赫顿勤勤恳恳地种地,并运用一些科学办法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在农场里,赫顿对土地的习性着了迷。随着时间的流逝,土地被雨水冲走,在小溪中汇聚,最终流向海洋。赫顿不禁想,为什么这样不会导致在亿万年之后,地球整个都变平了呢?赫顿不仅在种植方面很成功,他还擅长风险投资,他帮一个朋友提取煤烟里铵的氯化物。在1768年,在有充足的经济保障后,他把农场租了出去,自己搬到爱丁堡,在那里他可以将更多的时间花在科学研究上。
在爱丁堡的时候,他在科学界结识了许多朋友,其中包括发现混合空气(二氧化碳)的化学家约瑟芬.布莱克(Joseph Black)、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他们3人成立了奥斯特俱乐部——一个每周聚会的小团体,经常在饭后讨论各种问题,并一起进行野外探索。那里的气氛亲切而友好,给赫顿提供了许多学术讨论的机会,在这期间,他还如饥似渴地读了许多关于科学的书。科学的漫步开拓了他的眼界,令他意识到他脚下的土地并不是亘古如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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