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伊斯文集·乔伊斯评论集:名家论乔伊斯》:
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是什么呢?这部小说属于奏鸣曲这一大类的小说,也就是说,其形式由主题、反主题、再现部、情节发展和结局四个部分组成。再细分一下,它属于父子题材的小说。它继承《奥德赛》的伟大传统,并且有许多地方跟《茶马史诗))里的事件几乎一一对应。我们可以在小说里看到帖雷马科及其父亲,还有海妖、独眼巨人等都在料想不到的伪装之下出现,稀奇古怪、隐晦难解却又准确无误、规模庞大。
小说家们一般只愿在某部小说上花上3个月或6个月。乔伊斯在这部小说上倾尽15年心血。而且《尤利西斯》比福楼拜写的任何一部完整的著作都更凝炼(总共732页),更能发现其独具匠心。
《包法利夫人》里有几页是无与伦比的,《布瓦尔和佩居榭》里某些凝炼的段落也是举世无双的(参见那个买卖圣心、假面等的段落)。福楼拜作品里有些篇幅其揭示事物速度之快与乔伊斯的不相上下,但乔伊斯大量搜集材料并使之完美只是为了嘲弄它们。在一章里,他使用了英语语言中所有的陈词滥调,恰似一条畅行无阻的河流。在另一章里,他浓缩了英语口语表达自第一首押头韵诗以来的全部历史(即在医院里大家等候普里福伊夫人分娩的那一章。)又在另一章里,我们看到自1760年以来《自由人》杂志上登出的标题,也就是说,是新闻学的历史;而他这么做的同时却并没有中断其行云流水般的叙述。
在书的不同部分,他用不同的方法表达自己(连亚里士多德都允许这么做),但这并不意味着,如尊敬的拉尔博所断言的那样,他放弃了风格上的一致性。每个人物不仅以自己的方式说话,而且以其自己的方式思考,丽这跟所谓的风格一致的小说里的不同人物以不同方式说话一样,都没有摈弃风格的一致性:只不过乔伊斯把引号省略了,如此而已。
布鲁姆是一个广告兜揽商,小说中的尤利西斯,食人间烟火的常人,民主的基石——跟布瓦尔和佩居榭一样,一个对报纸上读到的东西深信不疑,又由于他心灵的欲求而受尽煎熬的人。他对所有事物都兴趣盎然,想要解释每一件事、打动每一个人。他拾人牙慧之迅速之得体(到处都这么说、这么想,大家每星期都要重复一百次的话他都奉若至宝),正好被乔伊斯用作一种文学技巧,不仅如此,其他人物也被选来烘托他这一形象,为的是记述不同于布鲁姆生活圈子里的陈词滥调。
布瓦尔和佩居榭与世隔绝,好像置身于波澜不兴的死水之中。布鲁姆则相反,他进入的是一个形形色色的花花世界。
乔伊斯借用了荷马的脚手架,以及中世纪讽喻文化的残留物;它其实无关紧要,只是一个烹饪问题——它既不限制行为也不带来任何不便,既无损情节的现实主义,也不伤害其时代性。它是调节形式的一种方法。就形式而言,这本书比福楼拜的小说更胜一筹。
帖雷马科(斯蒂芬),布鲁姆精神上的儿子,起初他从天主教会学校里学到的有关中世纪的学问;接着又夸夸其谈大学里拣到的学问,什么哈姆雷特与莎士比亚的关系。乔伊斯一贯坚持最严格意义上的福楼拜式的现实主义,一贯坚持有根有据,一贯坚持联系生活,他从不越过雷池一步。写实主义寻求的是一种不光与数或倍数,也与持久性有关的概括。乔伊斯把中世纪、古典时代,甚至犹太人的古风融入当前的情节之中,而福楼拜则把各个时代穿成一线。
乔伊斯在描写独眼巨人这一插曲时,坚持不用标点符号,使用常用词汇,但随后他便运用夸张,戏仿,并仔细考虑现实主义与迅速发展的浪漫主义之间的差异。我曾经说过,真正的评论来自作家;乔伊斯在提到圣·安东时便有如下精辟见解:“假如他(福楼拜)给我们描写安东在亚历山大狼吞虎咽女人和奢侈品,我们也会深信不疑。”
《尤利西斯》就有一章(共157页)与《圣·安东的诱惑》相对应。斯蒂芬、布鲁姆和林奇在一家妓院里喝得酩酊大醉;他们脑子里所有的怪诞思想暴露无遗。恶妇人及其愤怒的形象被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象征来自时下的真人真事,这是自但丁以来的第一次;没有任何东西依赖于神话或教条的信仰。均衡再一次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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