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桓惧方伯之有讨而乞昏于齐,以为此会。非媒而昏,昏不以正也。越境而会,会不以正也。使其私人往,逆不以正也。为齐侯而亲迎,迎不以正也。故于赢之会谨而书之。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蒲,杜注: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今直隶长垣县治故蒲或是也。
左传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羊传 胥命者何?相命也。相命以言,不歃血为誓。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谷粱传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候命卫侯也。倡和理均,不以齐大卫小而分别之。
世至春秋,列国多变,倾危成俗,盟诅多渝。二国为会,相命以言,不复刑牲歃血,要质于鬼神。故公羊、谷梁皆以为近古。而荀卿亦谓春秋善胥命也。或谓相命为方伯,则经当明著其事,以正其不命于王而私相命之罪矣。按左氏,庄二十一年,郑、虢胥命于弭同谋纳王,不可谓相命以伯。况齐、卫胥命以后,不闻有会盟侵伐之事,其战于郎及盟于恶曹,皆以郑忽之故,则非相命以伯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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