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的新探索: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
元、明、清时期,随着西南地区与内地联系的不断加强,经济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同时,文化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西南各族人民有着与内地不大相同的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和礼俗。据《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和《元史·乌古孙泽传》所载,元代云南的情况是:“俗无礼仪,男女往往自相配偶,亲死则火之,不为丧祭……子弟不知读书。”至元二十九年,乌古孙泽任广西两江道宣慰副使时,当地的情况也是“荒远瘴疠,与百夷接,不知礼法”。行省成立以后,十分重视传播内地的封建文化,这也是元朝开发西南边疆的重要任务之一。
至元十七年(1280),元帅史格平定海隅后来到桂林,目睹桂林府学旧址一片废墟,乃令“按故址而图立新之”,修复后的府学,建有大成殿、戟门、讲堂和藏书阁等,为当地的壮族子弟学习内地文化创造了条件。在桂林府内,南宋嘉定年间曾刻有“丁杞舍奠”二图,是“郡庠之旧典礼”,历来被学者崇为“教化之大端”,元初兵火之后,二图皆已毁坏。大德元年,鲁师道为静江路儒学教授,重新复制二图,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副使藏梦解为之撰文,名为“释奠性历器服图”。此外还有延祜五年岭南广西道邝茶等人刻写的“释奠位序仪式图”,皇庆元年兵部郎中杜与可撰写的“静江路修学造乐记”,碑石均保存在桂林中学内,为研究元代今广西地区的教育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贵州方面,皇庆二年(1313),曾于贵阳地区建文明书院,在顺元路儒学教授何成禄以后,“郡中人才勃兴”。延祐四年,普定路军民总管府判官赵将仕在普定“立学校,明礼义,通商贾”,也使当地的教育事业得到发展。
长期以来,云南因地处边陲,文化水平与内地相比有一定差距。大理国时期,由佛寺培养的白族知识分子“师僧”虽“往往读儒书”,但仍“少知六经者”。元代以前,“云南尊王羲之,不知尊孔、孟”。赛典赤来滇,即“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他就任伊始,首先提出兴办庙学,并于今昆明、大理两地首设儒学提举。其办庙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封建文化的传播,使人民“举知风化”,便于统治。至元十三年,赛典赤于今昆明首建文庙,庙址在五华山右。赛典赤首先捐出俸金购买地基,其他行省官员也“例割己俸以资之,其木石之价、式役之费不取于民而用以足”。十六年赛典赤死后,其孔庙由继任平章政事脱脱木儿续建。孔庙落成之日,“八月上丁行释奠礼于新官”,盛况空前。官府令蜀士王荣午为教官,择官民子弟就学。当时任中庆路总管的张立道也为云南的庙学出了不少力。本传云:“(至元)十五年,除中庆路总管……立道首建孔子庙.置学舍,劝士人子弟以学,择蜀士之贤者,迎以为弟子师,岁时率诸生行释祭礼,人习礼让,风俗稍变矣。”而大理的庙学则于至元乙酉(至元二十二年,1285)始建。修建庙学的工作得到了行省官员和当地土官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中奉大夫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参知政事郝公天挺实倡其议,大理路军民总管段信苴忠闻而喜日:‘文物胜事也,力有不给于我取。’”庙学建成之后,“每遇秋春二丁告朔既望,僚属学官请胥弟子环例于殿堂之下,礼毕明经,观者如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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