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性质》:
(二)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企业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南斯拉夫共产党人对苏联全民所有制企业模式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提出了基于自治社会主义理论的所谓联合劳动型企业模式。南共著名领导人卡德尔指出,以“全民所有制”形式表现出来的生产资料“国有制”会造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从而使劳动者不能对社会资本和劳动进行直接管理。在国家所有制下,对社会经济采取的是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对国有化生产资料的管理变为国家所有制和专家治国论管理者的垄断权,并使共产党变为维护这种垄断权的工具”,因此要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代替国家所有制:“这种公有制既是全体工人共同的阶级所有制,同时又是任何从事劳动的人的个体所有制的形式……这些人集体地、自治地使共同的生产资料服务于从事联合劳动的工人的个人创造力和创造才能,以便在联合劳动中取得更多的共同成就和个人成就。”他认为,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能够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使劳动者能够直接支配生产资料及其创造的财富。这种建立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基础上的社会所有制企业或称联合劳动型企业的基本特点是实行工人自治制度——由厂长或经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由工人选举产生的工人委员会具有对厂长、经理的任命和监督权,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在计划、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具有独立的决策权,是市场经济中“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同时,为减少市场自发性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国家要对市场进行调节、干预和监督。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者所创造的这种新型的联合劳动型企业也被经济学家称为劳动管理型企业,也可以说是一种劳动雇佣资本的雇员所有制企业。这种企业模式似乎既可以实现工业民主,避免指令性计划经济的官僚主义缺陷,同时又能够提高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和生产积极性,因此一度被视为能够克服苏联全民所有制企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私人企业制度缺陷的“第三条道路”。但实际上,南斯拉夫劳动管理型企业的实验并不成功,随着南斯拉夫的解体,劳动管理型企业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
虽然劳动管理型企业在实践中并不成功,但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它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不断反思这一企业模式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企业的运行机制。
张维迎从委托代理视角分析了劳动管理型企业存在的监督扭曲问题。他指出,在劳动管理型企业中,工人拥有监督经理人员绩效和决定经理人员奖惩、聘退的“权威”,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承担风险),成为委托人。而经理人员虽然拥有指挥工人做什么或如何做的“指挥”权,但不享有剩余索取权,从而成为代理人。于是就出现了委托人(工人)与代理人(经理)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监督与激励问题。由于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比工人的行为更难监督(类似于有月亮的晚上,工人在月光下工作,经营者在树荫下工作),再加上工人人数众多,因此让工人享有剩余索取权并监督经营者,监督成本会非常之高。反过来,如果让经营者获得剩余索取权并监督工人,则经营者不仅获得了自我积极性(让经营者自己监督自己,从而免除了对经营者行为的外部监督),而且还具有了监督工人的积极性,监督成本相对较低。当然,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人的积极性,但工人自我积极性的丧失是可以由被经营者监督而来的积极性所弥补。权衡两种不同的剩余索取权的安排,让经营者享有剩余索取权所导致的“综合积极性”损失要少得多。因此,工人监督经理在效率上显然不如经理监督工人,劳动管理型企业不能保证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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