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家族利益输送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由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理应具有相似的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什么社保组合业绩显著地高于关联公募基金?那些拥有社保组合管理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有没有将自己管理的公募基金向其管理的社保组合进行利益输送,从而造成社保组合业绩显著高于关联基金?国内外对此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共同基金和养老金计划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Cohen和Schmidt(2009)发现,基金为了获得401(K)计划受托资金而过多地持有401(K)计划客户公司的股票。Ying Duan,Ediths.Hotchkiss和YawenJiao(2015)则发现,共同基金会利用其管理的企业养老金计划提供的信息来卖出该企业股票并从中获利。相对于国外,国内对基金家族内公募基金与其他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的相关研究基本停留在对利益输送现象的简单介绍上。王华兵(2009)发现,专户理财会导致基金管理公司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赵迪(2008)以长盛基金为例,分析了其基金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交叉持股的行为,认为其有可能存在对社保基金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总而言之,国内关于社保基金和其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并没有很深刻的研究,许多研究只是停留在介绍性质上,并没有比较完善的理论阐述;国内并没有系统地对同时管理社保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利益输送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并指出其之间的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基于以上不足,本章试图通过实证研究检验管理社保组合的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将公募基金利益输送给关联社保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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