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篇幅不大,但令人耳目一新:阿克曼直截了当地说“别了,孟德斯鸠”(Good-bye,Montesquieu),他打破美国行之已久的三权分立教条,尝试建构一种“新分权”的模式,这对读者来说恐怕有一定的震撼效果。
作者特别强调,自由民主的宪政价值并非是一元的,它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民主正当性、职能专业化与基本权利保障。作者明确的反对总统制,因为它在一定意义上与共和自治的核心精神背道而驰,甚至会带来对法治的严重挑战。不过,作者也并不迷恋美式总统制的反面,也即威斯敏斯特式的议会制。作者以当代德国、加拿大、南非、印度等国家的经验为基础,提出了“有限议会制”及“一个半议院”的方案。
除了立法、行政、司法分支外,在政府组织中还可能包括其他分支,如廉政的分支(独立的监察机构)、规制的分支、民主的分支(选举委员会)、分配正义的分支;他们“并非传统的三权中的任何一权,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这一事实而否定其在现代权力分立中的地位。”
总之,在作者看来,“权力分立是一个好主意,但是没有理由认为那些经典作者已经将分权制设计得尽善尽美。”“我们礼赞孟德斯鸠与麦迪逊的方式,就是探寻新的的宪政模式”,“哪怕这会以改变我们熟悉的三位一体配置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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