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群府际合作的困境与元治理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科层制化解模式优势的实现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假设上级政府是完全理性的,拥有完全信息,能够摆脱地方利益集团的干扰,做出合理的政策安排,并拥有绝对的权威,能随时发现地方政府的阳奉阴违行为进而对之加以惩罚等。然而在现实中,上述的前提条件很难同时具备,这必然影响到科层制模式的化解效果。该模式的局限性在于:第一,决策安排难以满足区域的实际利益需求。上级政府相对于区域内的地方政府来讲是局外人,对于区域合作中各种问题的认识不如当事人那么直观和深入,所做出的安排可能无法满足区域内公众的实际需要,致使区域决策出现偏差。第二,缺乏灵活性。经典的科层制模式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比较僵化的、按部就班的模式,在解决常规性的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优势,而城市群内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有非常规性的特点,牵涉的主体多、内容广,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科层制自上而下的命令指挥与层级节制难以适应区域环境的变化,无法对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关系进行适时掌控。第三,信息不对称。上级政府的信息主要来源于自下而上的层层填报,下级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将于已不利的信息过滤掉,导致上级政府的信息失真,既影响了决策安排的科学性,同时也无法及时发现并纠正下级政府在区域政策实施中的偏差,从而使其政策安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大打折扣,容易引发政策执行走样问题。
二、以分权为特征的市场模式
所谓市场模式,是指地方政府自愿通过平等协商,凭借交易方式来协调彼此的行为,化解区域矛盾。该模式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依据,认为协作行为也可以来自市场机制,主张竞争的地方通过达成协议来协调彼此的行为。在该模式下,府际合作并非源于上级政府的外部压力,而是来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利益诉求,地方政府自愿放弃辖区内公共事务的独立安排权,自觉服从各方协商达成的契约,在区域整体优势的形成中为自身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该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后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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