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就业凭借着对政府、企业和就业者的多方裨益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如今,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的40010来源于非正规就业。与此同时关于这种就业形式的定义、对就业者产生的影响和市场功能一直备受争议。为了厘清这些争议,本文尝试从非正规就业者微观决策的视角,探索个体参与非正规就业的原因和非正规就业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带给参与者的影响,以期对非正规就业进行功能判断和角色定位。
由于非正规部门呈现出女性化的特点,本文从探索非正规就业决策性别差异的角度出发,选取了具有显著“性别偏好”的特征变量——家庭生产和社会网络,将其纳入就业决策的模型中去,以期阐释不同性别中非正规就业决策的差异。同时,为了探索非正规就业者的决策机制,本研究重点考察了自选择效应对决策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
家庭因素显著影响了女性的非正规就业参与决策,并在一定程度了决定了男女在不同就业状态下收入差异。同时,社会网络呈现出显著的性别特征,无论是就业状态决定还是收入决定,它对女性群体的影响都比男性群体更为显著,影响程度更大。通过对选择效应的识别和分析本研究发现,总体来看,一些不可观测的特征使得非正规就业者如果参与正规就业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水平,但是基于制度和资源的壁垒,他们被迫进入了非正规就业。但当考虑到性别的异质性时,这种负的自选择性仅表现在女性群体中,而对于男性非正规就业参与者而言,非正规就业决策是建立在自身收入优势上的选择。
接下来,本研究将非正规就业中的自雇者、短期临时雇工进行区分,研究了非正规就业的多元决策和工资决定。结果发现在非正规就业内部也存在很强的异质性。短期临时工作主要满足劳动者的灵活性诉求,而自雇就业模式带给我国的劳动者收入的不稳定性高于其工作时间的灵活性;社会网络对自我雇佣者来说非常有价值,对短期临时工却没有显著作用;非正规就业群体总体上的负选择性对于自我雇佣者来说却是个例外。平均来看,自雇者是基于自身比较优势,主动选择进入非正规就业中去的。为了验证这一结论,本研究还研究了非正规就业进入决策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由正规就业转入非正规就业的个体,经验是*显著的解释变量,且以前从事正规就业的群体选择自我雇佣的概率更大,自雇者正的自选择性得到验证。另一方面,由失业转入非正规就业的个体,社会网络是*显著的影响因素,且进入短期临时工作的概率更大。
*后,本研究分部门收入差异和性别收入差异两个角度阐述了非正规就业对参与者的影响。在利用分解方法评估非正规部门的项目效果后,本研究发现,非正规就业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间不同收入水平上的群体的作用具有很大差异。作为一种灵活、低门槛的就业形式,非正规就业制度本身甚至可以缩小两个部门间低收入者的收入差异。但是对于中高收人群体来说,非正规就业部门扩大了他们的收入差异,由于就业制度安排差异带来的收入差异超过了50%。
此外,非正规就业对于女性来说增加了她们受到歧视的程度,由非正规就业制度安排导致的性别收入差异达到24%左右。在这种由就业部门的性别隔离引起的性别工资差异中,超过一半的部分可以被本研究构建的收入方程解释,可见基于家庭生产和社会网络的“性别偏好”因素是将女性聚集于非正规部门并受到工资歧视的主要原因。
基于以上的发现,本文*终回答了关于非正规就业的功能定位的问题。本研究认为不能将其简单视作低效的次级劳动力市场。非正规就业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于男性或是自雇者来说是具有收入吸引力的市场,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失业,增加收入的就业模式。当我国的劳动力总体素质处于较低水平时,提高市场灵活性和非正规化是有效率的。非正规就业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为弱势低收人群体提供生计性的就业机会,并且在正规部门的经济受危机重创时,为就业者提供灵活性和缓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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