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作为弱势的经济单位,其融资问题虽早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站在普惠金融的角度,笔者认为以往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认识上有局限,在体系上有欠缺,主要表现在没有站在公平、机会均等的角度确立小微企业的融资主体地位,其结果,更多强调的是政策倾斜而不是政策公平,更多倾向于增量调节而不是存量的“再分配”。笔者认为,应站在普惠金融的角度,以公平性、效益性为原则,建立专门的微型金融体系,包括机构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监管体系以及稳定持久的政策体系,在普惠金融的框架下,重新整合微型金融资源,重新审视各种新型的微型金融模式,发展完善各种微型金融机构和微型金融业务,使其全面地与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形成专有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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