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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网络民意表达的行政法管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99156
  • 作      者:
    孙丽岩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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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丽岩 1975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200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工作于厦门大学法学院;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2013年两次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派赴美国华盛顿大学、爱荷华大学分别从事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工作。2007年6月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副教授。曾先后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令月刊》等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授益行政行为研究》一部,副主编或参编法律书籍、教材等共七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和渔业厅等多项课题。先后三次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厦门市科技成果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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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Twitter、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沟通方式随之兴起,以往借助于传统媒介的公民民意表达逐渐通过网络效应由个体转变为群体、由局部拓展为全国甚至全世界。兴盛的网络民意表达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政府管理的新课题,在面临某些突发性、群体性的民意表达时,政府基于惯常的强力管制思维而一味地压制,某些执政水平欠缺的地方政府甚至试图采用强压手段而酿成群体事件,进而成为西方国家或某些人用来作为攻击我国政治制度的借口。本书从民意表达的发展脉络、网络民意表达的特点出发,通过分析网络民意表达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社会局限性以及基本伦理规范,深入浅出地探讨了在公共行政模式下,如何改变网络管理惯性思维中的单纯 “堵”为“疏”,倡导沟通、引导为主的行政手段,以体现出政府尊重民权民意、鼓励公众表达自身正当诉求的行政价值。同时,结合域外网络管理的经验,通过剖析境内外典型的网络民意表达事件,探寻如何破解网络监管“放则乱,管则死”的困境,在网络民意表达领域搭建起审慎、务实的监管与疏导并重的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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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绪论
第一节研究对象的提出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一章民意表达与知情权
第一节民意表达概述
第二节民意表达与知情权
第三节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
第二章民意表达的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意表达法律关系的梳理
第三章民意表达的社会局限性
第一节民意表达机制概述
第二节民意表达的社会局限性
第四章民意表达的伦理界限
第一节古代民意表达的伦理界限
第二节现代民意表达的伦理界限
第五章民意表达的法律界限
第一节民意表达的法律界限概述
第二节网络民意表达法律界限的设定背景
第三节网络民意表达的法律边界
第六章网络时代中外民意表达的疏与堵
第一节网络民意与政府治理关系
第二节域外监管模式的梳理
第三节国外互联网管制的启示
第七章民意表达的个案反映
第一节乌坎事件——网络民意对政府应急能力的考验
第二节“躲猫猫”事件——网络民意中民意的真实性
第三节山西黑砖窑事件——网络民意突破地域封锁
第四节维基解密事件——网络民意与国家信息安全
第五节美国H1N1流感事件——政府正面引导网络民意的典范
第八章构建民意表达的行政法防火墙
第一节借助网络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节采取合法的多元行政措施,转换矛盾冲突主体
第三节建立良性的回应型诉求解决平台
第四节完善立法环节,破解“放则乱,管则死”困境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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