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会计重点难点及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的可变回报的可变动性,是指对回报金额或回报率自身可能发生的变动分布情况,即相对值的度量。商业银行应该结合其薪酬与拥有的其他利益一起考虑其可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动性。量级和可变动性越大,越可能表明商业银行是主要责任人。面临风险敞口的可变动性应该与理财产品整体回报的可变动性做比较。虽然主要以预计回报为基础,但也应当考虑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人所面临可变动报酬的最大敞口。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考虑其所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是否与其他投资者不同以及是否可能影响其行为。
对于理财产品,银行所获得的回报主要包括:固定费用、业绩费用/报酬和投资收益/报酬。固定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等,其金额通常根据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总额、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中约定的年化费率及实际理财天数来计算确定。理财产品通常约定,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减去固定费用再减去支付给投资者预期收益之后,若还有剩余,则全部作为业绩费用/报酬归于银行。
分析可变回报时,需将所有口径内收费/收益/补偿/报酬都纳入考虑,并且需考虑可能发生或承担的损失(下行风险)。
声誉风险本身不足以赋予控制,但是它可能增加银行面临的报酬可变动性的风险,因而商业银行有动机获取适当的权利以拥有权力。因此需要分析提供过信用增级或支持的事实或情况对未来具有类似特征的理财产品的影响。
目前对于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通常是将保本保收益类纳入合并范围,而对非保本理财产品,多认为自身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因此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非保本理财产品需主要分析面临可变动回报的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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