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H.罗宾逊(Paul.H.Robinson),美国著名常青藤盟校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罗宾逊教授的作品被翻译成13种语言广泛传播,享有崇高的世界性学术声誉。同时,其在刑事法律实践中的影响也非常巨大:1985年罗宾逊教授由美国总统任命为美国量刑委员会专员;曾担任希腊刑法编撰建议委员会顾问;联合国发展项目赞助的马尔代夫刑事司法改革计划的指导者;白俄罗斯刑法典起草委员会顾问。
王志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
陈琦,吉林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实训基地研究员、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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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牧 中国犯罪学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尝试将原因自由行为、不作为、严格责任、状态犯、持有犯罪借助“责任范型”和“归咎”这两个关键概念归纳到“归咎的刑事责任”这一大的概念之下,并为其寻求统一的基底性原理,这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思想启迪。
——贾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理性且体系化的刑法思考必须诚实地面对各种司法难题,在归责原则的建构方面尽心凿力。本书围绕间接正犯、原因自由行为、共犯、不作为犯等的归责所创设的新概念、所提出的系统性理论,打开了刑法学的另一扇窗,让我们有机会目睹英美刑法前沿理论的别样风景!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