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才,福建泉州人,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目前任职于深圳某金融单位,固定收益部经理、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公职律师。参与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审核工作,曾任职于该金融单位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曾借调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参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曾任“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UCLEF)”理事。曾在《法令月刊》《开发研究》《经济法学家》《法制与经济》等多个刊物发表多篇文章,参与撰写《经济法视野下的当代民生问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促进技术创新的法律机制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创新型企业的金融解决方案——2011中国科技金融案例研究报告》(清华大学出版社)等书籍,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级社科基金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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