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汉唐传统政治文化研究(魏晋隋唐历史文化研究丛书)》:
4.秦朝以法制为治国的根本,不需要人才的经营
秦朝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把他治理秦国的经验推行六国广大地区,实行严酷的法治。秦是以武力统一中国的,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三十六郡的建立,不是为了治理人民,而是为了镇压人民。战国时期,边地才置郡,郡的兵力,要比县的兵力大得多。吕思勉先生说,“秦始皇灭六国,六国的人民都非心服,到处都有用兵镇压的必要,所以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
在严酷的法制之下,也就不存在官员的主动性问题。秦朝的法网严密,可供官员个人发挥的余地太少。因此,人才在秦朝根本发挥不了个人的主动性,像刘邦,在秦做亭长,其才能难以得到发挥,更无法得到提升。秦朝政府对官吏的考核、任免实行了严格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有助于提高对官吏的管理水平,但因为秦法过于严格,官吏触及法律的可能太多。如刘邦本来要“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干脆放掉其余的全部刑徒。因为按照秦的法律,刘邦不能完成送徒的任务,当受重惩。
总之,秦朝统一六国后,虽然也网罗了一批六国的人才,但是,社会上依然存在大批的人才,不能为秦政府任用,或者处于政府机构的底层。如此一来,就造成了秦统一之后人才渐渐缺乏的现象,表现有三:一是秦帝国的原来的人才队伍老化,人才成分单一,代表关东利益的人才没有进入中央政府。而秦始皇也没有对关东的人民有一个深入的认识。二是秦也没有从原来的帝国内部多多选拔人才充实其政府。关中是秦人的发祥地,六国人民虽然对秦不满,只要秦国本土人民团结起来,秦帝国还是有强大力量的。但是,秦国本土的人民,也没有产生众多的杰出官员。秦的制度面面俱到,秦人早已习惯于遵守法律,而难以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秦人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他们同样还要进行各种劳役,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好处。秦的高级官员章邯,在面对项羽的进攻之时,很快投降。说明秦朝官员的忠诚性是极差的。三是关东的高级人才,秦始皇根本没有加以关注。这些人才,全都散居在社会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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