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工作方针、机制和管理原则】
第四条【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六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技术政策措施】
第九条【职业卫生监管体制】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前期预防
……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
第五章监督检查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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