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中心构建研究:以郑东新区为例》:
然而,金融中心形成与构建的两种模式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二者存在一定的联系。首先,这两种模式都存在区位优势,伦敦、纽约和新加坡都是如此。其次,二者都对金融发展水平有一定要求,都是金融发展规律的表现。自上而下模式也同样都对金融发展水平有一定要求,归根到底,金融中心的政府驱动模式不能够完全独立于金融发展水平。历史地看,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具有决定作用;而发达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具有反作用,可以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金融中心的自上而下模式归根到底要以金融发展为基础,而外生作用具有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加速促进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最后,在金融中心形成的不同阶段两种形成模式可以同时起作用。由于反集聚因素的存在,金融中心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以及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的成本过高,这时单凭内在因素难以促进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甚至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迁移出去,这时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有关政策等措施,减少以至消除反集聚因素,实现金融机构集聚的深化,推进金融中心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伦敦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就成功地减少以至消除了反集聚因素,促使伦敦金融中心复兴。新加坡在通过政府驱动模式成功地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后,外在因素的影响也逐步降低,而内在因素开始起主要作用。
因此,学者们通过归纳总结,提出了混合模式。该模式是指在市场需求导向和政府推动两种“合力”作用下金融中心快速形成和构建的模式。由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改变,对金融服务在“数量”与“质量”上都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对金融机构集聚与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驱动力要求很强。但金融中心自下而上的形成模式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为了弥补经济发展对金融引致缺乏时间效率的缺陷,当地政府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与干预措施,强有力地推动本地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壮大,最终加速了金融中心的形成。可以说,金融中心的混合形成模式符合当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当今市场需求与政府引导的理想模式。该模式既弥补了自下而上模式缺乏时间效率的缺陷,又克服了自上而下模式构建金融中心过程中的盲目性,更有利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中心快速形成与构建。(四)三种模式的比较以自下而上模式形成与发展的金融中心,是按照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成长期,自然发展的结果。该模式的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原动力和主驱动力是经济的发展,并与经济发展相伴而生、密不可分,是被动产生的。其形成路径为:经济发展一带动金融需求一反作用经济发展一推动金融发展一推动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这种形成模式一般产生于欧美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由于发展过程的曲折性和不确定性,这种形成与发展模式缺乏时间效率。以自上而下模式形成与发展的金融中心,是国家或地区有意识构建的结果。其根本动力来自政府的推动力量。其形成与发展的路径为:政府主导推进一营建金融市场一刺激经济发展一推动金融产业发展一金融中心构建。这种模式一般发生在二次大战后的新兴工业国家或地区,最典型的如新加坡。新加坡政府通过“大力发展离岸业务,对新元使用严格管制,为金融业发展推出优惠税收政策,金融业实施严格高标准的监管”把新加坡建设成了国际性的金融中心。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着眼于金融建设以带动经济发展是政府推进模式的产生与形成的根本原因。这种模式对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在较短时间内发展和繁荣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混合模式形成的金融中心是在“经济拉动力”与“政府推动力”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它形成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两者的“合力”。其形成与发展的路径为:经济拉动+政府推动一推动金融发展一刺激经济发展一推动金融发展一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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