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环境案例
第一章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镇市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贵州A矿业有限公司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伪造公司印章案(占用林地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采矿行为的认定)
二、潘某某盗伐林木案(被告人提供公益服务冲抵其应缴纳的罚金)
三、杨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修复方式的采用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环境民事案例
四、窦某红等诉胡某某采矿权转让合同案(未经批准的采矿权转让合同成立未生效)
五、熊某诉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噪音污染侵权责任案(排除妨害的实现方式)
六、谌某某诉中国A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区分公司等放射性污染责任案(举证责任倒置证据规则的运用)
七、敖某等四人诉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噪音污染责任案(环境法官的司法理念)
八、吴某某诉被告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噪音污染责任案(专家证言的运用)
环境行政案例
九、邓某某诉清镇市人民政府等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案(诉讼时效的认定和适用)
十、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
十一、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安顺市A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案(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十二、清镇市生态保护联合会等诉贵州省A市铝矿厂等矿山大气污染责任案(大气污染后环境损害的评估和律师费的认定)
十三、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被告贵州省清镇A瓷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第三方监督机制的创设)
十四、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贵州开阳A磷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专家介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十五、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A镇人民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驳回公益诉讼人的部分诉请)
第二章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昆明同馨花卉有限公司诉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等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鉴定意见的采纳和过错相抵原则的运用)
二、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犯罪未遂的认定)
三、瞿某诉方某采矿权转让合同案(付款条件的认定)
四、张某某等六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环境是否得以修复作为量刑的因素)
五、张某某等用电捕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捕器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犯罪)
六、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认定)
第三章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恢复性司法的运用)
二、屈某、彭某污染环境案(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
环境民事案例
三、周某与A物流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案(环境案件中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担责)
四、张某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诉某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酌情判决的适用)
环境行政案例
五、冉某某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撤销行政许可案(环境案件中法律缺失下的权利的平等保护)
第四章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重庆市万州区环境保护局申请对重庆市万州区保杰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实施环境保护禁止令案(环保禁止令机制的创设)
二、吴某某等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构成犯罪)
环境民事案例
三、陈东立诉云阳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梁平县渝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诉高传伟等噪声污染责任案(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并不必然排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五、忠县天香养蜂专业合作社诉重庆市恒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环境咨询专家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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