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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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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农村土地股权制改革:现实表达与法律应对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73286
  • 作      者:
    刘云生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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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为了全面推进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国法学会特设立“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国法学研究前沿水平、具有重大理论价值、重大学术价值、重大应用价值的学术精品,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凡入选成果文库的作品,均为课题成果鉴定等级为“良好”以上,选题价值较大,创新性强,对重要领域或重要问题有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文风严谨,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形式要件。2015年,从227项课题成果中,精选出10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纳入“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出版。今后每年从当年结项的课题成果中精选部分作品予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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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云生,男,四川绵阳人,1966年11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中国市场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传统契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建筑法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不动产法研究》主编。重庆市发改委法律咨询专家;重庆市统筹办法律顾问团成员。 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汉语言文学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习民法学;2001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留校任教并攻读博士学位, 2004年获博士学位;2006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史学博士后流动站,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2008年4月以优等鉴定出站。曾获四川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996年)、重庆市优秀硕士论文奖(2002年)、重庆市第三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09年)、重庆市第三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12年)等荣誉称号。获重庆市政府第六次、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8项,教育部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首席专家。 曾于《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共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国古代契约法》(再版名为《中国古代契约思想史》)、《民法与人性》、《制度变异与乡村贫困》、《龙筋凤髓判笺注》等。主编有《民法学》、《物权法教程》、《侵权责任法》等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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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自上一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全国各地纷纷兴起。鉴于各类实践模式的多样性、代表性不一致,本书致力于从现实法权与政策之冲突入手,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及公司化土地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进行梳理、论证,进而从实务层面厘清两大类型之间的区别。特别是针对广大中西部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调研和理论探讨,力争设计出相应的法权构造与制度模型,同时对股份制改革的风险类型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防范、化解之道。本书通过调研准备解决如下问题:一是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困境与突破,二是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中的立法、司法、执法困境,三是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实践模式选择及其运行机理,四是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法权构造及其风险生成。本书课题立项后,本已选定佛山、成都、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发达地区和主持人所在地重庆部分区县作为调研点、观测站。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颁发后,发达地区之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经营性建设用地已然成形,包括绝大部分农用地已经改变用途,调研意义不大;嗣后,“一号文件”又接踵而至,明确界分农户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理论研究压力骤然增强,加以时间紧促,故只能调整调研方案。除突破理论研究难题外,选定了重庆市南川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作为调研点。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课题组分别五次前往南川区、游仙区进行实地调研,获取了相应数据、样本。课题立项及课题组的相关前期调研与研究工作分别获得南川区、梁平县、绵阳市等区市县的高度重视,也受到媒体的相应关注。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新华网重庆频道、南川区政府网、西南政法大学新闻网等媒体及部分网络媒体均予已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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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农村·土地股权制改革:现实表达与法律应对》:
  常见的情形有三种:第一,东部和南部地区的征地补偿高于土地价值,而西部和北部地区则低于土地价值;第二,发达地区征地补偿高于土地价值,而落后地区征地补偿则低于土地价值;第三,靠近城市中心区域的征地补偿高于土地价值,而偏远地区征地补偿则低于土地价值。就土地价值实现形态而论,上述变量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以农民阶层土地利益内部分配而言,则显示出极大的不公平。 
  2.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模式下的公平诉求 
  严格意义上讲,土地公有制,绝不意味着国家对土地之最终或绝对控制,亦不意味着对土地之实体化、物质化的平均分配,而应当通过公平合理之产权制度安排增进土地效益并对土地利益进行最终的公平分配。 
  中国传统法律资源对于土地资源配置与公平分配有着极为可贵的制度遗留。以传统永佃权所反映之地权关系为例,地主牺牲土地所有权之完整性换取地租利润与土地之永久改良,而佃户则通过使用、改良土地获得永久佃作权,国家则从中获取稳定的赋税收入。但其最重要的前提为国家与地主对土地使用权人权利之契约化认同与利益妥协。如所周知,所有权实现之价值仅仅是土地之交换价值,永佃权则追求土地之使用价值。传统中国农业经济由早期之奴隶经营模式演化为地主经营、管理模式,明清以来更演变为租佃经营模式,既是土地经营历史发展之理性显现,也是地权社会化改革之必然结果。盖因土地之价值必得利用方能取得收益,明清以来永佃权制度之所以于广大农村呈燎原之势,实则是国家、地主、农民三大利益主体共同协作之结果。其时地产交易规模较小,土地未来效益与现实效益之间差距不大,土地荒芜不仅意味着国家、地主之赋税、地租减少甚至落空,还会引发无地农民陷入赤贫或暴力性掠夺土地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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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结题说明
一、关于调研的说明
二、关于研究成果的说明
三、课题研究相关新闻报道及社会影响

第一部分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必然性与可能性论证
第一章 现行农村地权缺失:历时性考察(1949—2007)
一、从实体所有权向抽象所有权的历史过渡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记忆与现实热情
三、贫困的“主人”:农地产权背光后的三农问题
第二章 现行农村地权缺失:共时性考察
一、产权特性及其功能
二、歧向语境:关于集体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功能检讨
三、双重悖论: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产权模型
四、制度解蔽与命题证伪
第三章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一、改革前提
二、农地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定位
三、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部分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法律文本与政策指向
第四章 语义转换与概念识别:《决定》与《意见》的表述差异
一、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农户承包权”
二、从“坚持”到“落实”
三、从“象征”到“实体”
四、从“维护”到“稳定”
第五章 农户承包权:法律属性与功能识别
一、属性界定:身份权抑或财产权
二、功能定位
三、价值考量
第六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法权定性与功能定位
一、土地经营权法权属性界定
二、土地经营权权能定位
三、土地经营权功能识别
四、博弈格局中的法权变革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模式比较与路径选择
第七章 政策文本与概念解读
一、政策文本中的“入股”与“股份”
二、概念解读
第八章 主体制度构造
一、主体资格特性
二、股份配置中的主体标准
第九章 股份制改革中的行为选择
一、组织形式选择
二、土地资产(本)投入
三、行为特征解析

第四部分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实践模式与风险防范
第十章 乡村文本: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实践模式比较
一、内部互助型
二、吸纳—嵌入型
三、资本控制型
第十一章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风险生成与防范机制
一、改革的文化重负
二、价值定位
三、风险种类及其生成
四、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附件一
附件二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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