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中的金砖国家外援合作》:
首先,关于联合国投票的一致程度对各组援助国在援助分配上的影响看,DAC援助国的援助较多地分配给了那些它们在国际事务中立场和态度不一致的国家,而其他三组国家则更倾向于援助那些和它们在国际事务的立场和态度更一致的国家。这一结果符合垂直范式的援助关系是既斗争又合作的“南北关系”的一部分,而在水平范式援助关系是南方国家间的“南南合作”,而且援助具有“促进南方国家间团结”的意义。在这一项上,阿拉伯国家和类DAC国家与南方国家接近。
假设二的检验结果反映在图2.2的右图中。受援国的贫穷程度(以人均GDP来测量)是各组援助国外援分配的考量对象。无论是在“帮助一被帮助”垂直关系、还是“互助”的水平关系下,受援国对外援的需求程度都是外援分配的考量因素。实证发现,在同等条件下,各类援助国都倾向于向更贫困的国家提供援助,这与两种范式所预测的援助实践不相矛盾。在人均GDP和其他条件相同时,经济增长快、吸引外资的水平高和拥有较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对水平范式外援的吸引力更大,因为具有这些条件的受援国对援助国发展有更大的促进作用。实证分析显示,南方外援更多向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和吸引更多投资的国家倾斜,而经济增长率对其他三组援助国的援助分配没有显著影响,而吸引外资水平高的国家得到来自非南方国家的援助反而少。这一点也与垂直范式的假设相符合——无论是外援还是外资从理论上讲都可以缓解发展过程中资本短缺的问题,而官方援助对那些不能够从国际市场上融资的国家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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