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演变——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演变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分别由部门(条条)和地方(块块)按计划以行政的方式组织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都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制定的计划活动。当时的政府是“政资一体”,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出资者两种职能混合在一起,政府直接组织和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与财政的关系是企业投资靠财政、企业利润交财政、企业亏报财政补,所以当时的财政理论认为,国营企业财务是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体制弊端不断暴露,严重束缚企业活力和生产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经历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逐步演变的阶段。与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相适应,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不断改革和完善,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92年:国企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起步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指导思想,中央出台了“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权、国家计划外产品销售权等权力下放给了企业,并通过利润留成、利改税,使企业由国家统负盈亏向一定程度上的自负盈亏迈出了第一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即两权分离)的改革思路,按照该思路,198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把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一般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统一归口形成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经营管理职能。这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层面上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方面开始起步。
第一,放权让利揭开了我国国企改革的序幕。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钩,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但是由于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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