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写给法学本科生,
一部指引——带你认识卓越法律人,
一位好老师——教你规划四年大学生涯。
本书从“上大学,学什么”这一莘莘学子需要用心思考的元问题切入,提出大学求学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专业知识、思维能力、人生境界。接下来论述了卓越法学本科生的培养之路,围绕卓越法学本科生应具备的读、写、思三大基本能力,论述了“卓越法学本科生怎样阅读”、“卓越法学本科生怎样写作”、“卓越法学本科生怎样思考”,并介绍了安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一些做法。
一、上大学,学什么
上大学,学什么?踏入校门甚至早在接到录取通知书的一刹那,很多同学都会思考这一问题。每年的新生开学典礼上,我也会问到这一问题。同学们的回答多种多样: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开阔眼界,了解社会,等等。是啊,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年轻人精力充沛,校园内总是洋溢着奋发向上的气氛,再加上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学生四年间陀螺般地旋转,忽而课堂,忽而社团,忽而文体,忽而郊游,忽而兼职……大学四年可用“忙”一字概括,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临近毕业,惊回首,发现很多“忙”没有价值或价值不大,痛惜没有听从先哲教诲:“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之所以忙而乱,之所以忙而收获少,根源在于思考之懒、思考之浅。上大学,学什么?这是莘莘学子需要用心思考的元问题。
大学,无疑要学知识。知识对个人乃至人类的重要性无须赘言,尤其是在今天的知识社会和信息时代。如果我们停止接受新的信息与知识,不仅与社会脱节,显得落伍,而且几乎寸步难行。所以,针对学什么的问题,人们首先想到的答案就是知识,学知识几乎成了该问题的常识性解读。殊不知,这一所谓的常识遮蔽了很多人的视野,禁锢了人们的头脑,使人们只关注成绩单这一知识的表征,而不再追问知识的目的、知识的边界等知识的实质,以至于有学者发出“警惕知识”的呼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知识作为学习的对象,永远学不完。更何况,在信息时代,知识呈几何级数增长,其更新换代速度几近“昨是而今非”。作为一名大学生,识字问题已经完全解决,理解能力基本成熟,如果仅以学知识为目标,还需要交着学费上大学吗?在舒适的家中,轻点鼠标,浏览网页,就可以学到想掌握的任何知识,当然,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自我管理能力,要能够持之以恒。由此看来,学知识只是上大学的目标之一,准确地说,是上大学的最低限度要求。这也是为什么同一专业的学生在就业竞争时,比拼的不是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只是你掌握了最低标准专业知识的证明),而是证书之外的其他。
知识之外的其他,首先包括思维能力。如果把知识比喻为思维的材料,那思维能力就是对这些材料进行建构、加以使用的技能。若把知识比喻为散钱,那思维就是贯钱之绳。也可以说,思维能力就是激活头脑中已有知识的能力,就是孔子所讲博学基础上的“一以贯之”,要博学更要思其会通。通过思维能力,知识才能由“死”变“活”。同一专业毕业的学生,处在相同的环境,面对相同的问题,有的人攻克不了,有的人在较短时间内解决,有的人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这其中的关键差异就是思维能力。之所以称其为关键差异,是因为在影响行动成功的诸多内因中,思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大家熟知的田忌赛马、曹冲称象、草船借箭等,还有法律学人应该知道的张举烧猪、摸钟辩盗等。就具体内容而言,思维对行动的决定性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在行动前,思维起着先导作用,只有想清楚才能做明白,否则,行动就会蜕化成误打误撞的“盲动”,实践就是瞎猫碰死耗子式的靠运气;在行动中,思维起着即时调控作用,它会根据变化的情况对行动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行动才不会变成僵化的教条;在行动结束后,思维起着反思作用,既能把成功的经验提炼为普遍性的理论,又能把失败的教训归纳为前进中的歧途,并借此告诫自己、启示他人。
思维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离不开后天有意训练。与中小学相比,大学是训练思维能力的最佳场所。之所以称其为最佳,一是就能力培养而言,训练思维能力是大学的中心任务。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交往能力、实践能力等不同类型,中小学、大学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各有侧重。小学以训练学生记忆能力为主,中学偏重于记忆基础上的理解能力,大学的核心任务就是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这与前文所述“思维能力是将已有知识激活的能力”相一致。如果没有中小学积累的知识、训练的理解能力作基础,大学思维能力训练就可能流于形式;反之,如果没有大学的思维能力训练,中小学获取的知识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大学具备训练思维能力的各类优越条件。相对宽松的学习环境,多种多样的第二课堂、第三课堂活动,环绕身边的良师益友等,是训练思维能力必不可少的条件。思维能力的训练,既包括自己的“思”,又包括与他人尤其是高手的“辨”。其中,“思”之目的在于证成自己的观点,“辨”之要旨则是吸收反方观点中的合理因素。套用《论语》中“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表述,我们可以说:“思而不辨易偏,辨而不思则浅。”只有经过“思”与“辨”的相互激荡,才能够从不同角度看问题、谈措施、论可行,才能避免肤浅、偏执的看法,才能使思想达到包揽古今的广度、容纳中外的高度。尽管中小学也有各种各样锻炼思维能力的活动,比如演讲比赛、辩论赛等,但其表演成分居多,是特长生展示的舞台,是学校宣传的名片,在参与广泛性、活动常规化、效果明显性等方面,远远比不上大学。
各位同学一定要抓住大学阶段这一训练自己思维能力的绝佳机会,切不可等到工作后再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如果把大学阶段的思维训练比喻为模拟,那么参加工作后的思维就是实战,缺乏模拟的实战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如果遭遇失败就会给新手带来沉重甚至致命性的打击。这也是用人单位不会让缺乏充分模拟的新手担任实战指挥者、主要参加者的原因之一。如果把职场比喻为剧场的话,你们要想从台下的观众、台上的跑龙套者转变为台上的主角,就必须在本科阶段认真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
训练思维能力可从两个基本途径着手:一是训练自己的事实归纳能力;二是训练自己的价值判断能力。我们面对的具体事情总是呈现出纷繁复杂的表象,千头万绪。新手经常出现的状况是,或者理不出头绪,或者把次要的当作主要的。要避免此类情况,就需要在描述事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归纳。描述事实一般围绕着“七何”(又称七个“W”)进行,分别是何事(whatmatter)、何时(when)、何地(where)、何情(how)、何故(why)、何物(whatthing)、何人(who)。这“七何”呈现出原子式的分散状态,需要借助“三维”(“三个维度”的简称)把它们归纳为整体,“三维”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本科生要有意识地用“七何”“三维”衡量你面对的问题,并发现要解决的重点。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茫然无措,或者捡了芝麻漏了西瓜。对事实进行归纳概括能力的强弱,是检验一个人思维能力的入门条件。舍此,谈不上思维能力。但有此,并不意味着思维能力较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较强的思维能力主要表现为价值判断能力。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证、分析(这正是社会问题吸引一代又一代学者的魅力所在)。哪种分析是相对合理的?哪种分析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如何对之进行取舍,尤其是在几个优选方案或者不可避免方案之间进行唯一性的取舍?比如哈佛大学桑德斯教授在其公开课“论公正”中提出的问题,电车刹车失灵,司机面临一个两难选择:要么撞上前方在轨道上施工的五个工人,要么拐上岔道撞向一名工人。要评判对诸如此类问题的回答,并进而采取行动,就必须进行价值判断。从功利的视角来看,牺牲一个人挽救五个人是可取的。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的常识性观点。但是,生命的价值除了数量上的比较外,还有无其他衡量准则?如果从公正、正义、程序等观点来看,你又会做出何种选择呢?你又该做出何种选择呢?如果把知识比喻为力量,那价值判断的作用就在于为力量指明前进的方向。
在知识之外,最重要的是提升人生境界。上大学,学什么?“学做人”。这是梁启超1922年在苏州演讲时给出的答案。这一回答耐人寻味。本身已经是人,为什么还要学做人?梁启超认为,初始的人是生物人,学做的是社会人。生物人是人与其他动物的共性,是人之实然;社会人是人的特殊性,是人之应然。超越实然追求应然,追求更高层次的应然并使自己停留于此,这就是人生的不同境界。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中根据觉解(觉是自觉,解是了解)的有无及其程度,系统阐述了人生的四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当人对世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时,“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境界”。处在自然境界中的人,或者顺着他的本能做事,“行乎其不得不行,止乎其不得不止”;或者顺着社会风俗习惯做事,周围的人都这样做,他随波逐流。“他对于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底了解。他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当人觉解到其行为的确切目的是“为我”、为“自己的私利”时,其境界是功利境界。受趋利避害这一本性使然,“大多数普通人的境界都是功利境界”。虽然功利境界者的目的是自私的,但在客观上可能会产生“利他”的效果。当人“能觉解是社会底是人的性”,并且“本之尽力以做其在社会中应做底事。此等行为即是道德底行为,有此等行为者的境界即是道德境界”。“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底。……行义者,其行为遵照‘应该’以行,而不顺其行为所可能引起底对于其自己的利害。”道德境界者遵循的“义”只涉及人类社会,对人类社会之外的宇宙尚缺乏认识。当人能超越道德境界,从整个宇宙的角度看待其行事的意义,自觉遵从天理以求“知天、事天、乐天”并最终达致“同天”时,其境界就是最高层次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认为,“自然境界及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礼物,人顺其自然底发展”,就可能达到这两种境界。“但任其自然底发展,人不能得到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人必须用一种功夫,始可得到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这种功夫就是“学养”,即“学于外”与“养于内”的统一。通过“学”(顿悟也是一种学),一个人可以求得对人生或宇宙的觉解,并使其处于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但只能是“暂时性地”停留于这些境界,因为当其面临与他人、社会、宇宙的利害冲突时,就可能会忘记所获得的觉解,又从自己利害攸关的视角看待事物,此时,他从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退回到了功利境界。避免此种情况发生,离不开“养”这种实实在在的功夫。“养”就是精心浇灌学之所得,时常在心里提醒所学,持之以恒地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所学,也就是冯友兰先生所讲的“常注意不忘记此等觉解”“常本此等觉解以做事”。“养”之精髓在于,当遇见不同价值冲突时,能守住所“学”,能使已经达到的人生境界不后退。
各位同学,大学四年,你们要学到很多关于社会的知识,比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包括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又包括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还包括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还要学到很多关涉宇宙的知识,比如“天人合一”“可持续发展观”等。如果你们有了这些觉解而不能守之、行之,那人生境界仍不能得到提升。程颐曾言:“今人不会读书。如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会读。”此话虽是对宋人所讲,但更加切中当今时弊——读书只是读书,读书不能与生活合二为一。读书能够获取知识,知识也能转化为力量,这是人尽皆知的大道理。但其背后隐藏着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种力量是造福人类还是祸害社会?空有知识,而不提升人生境界,就会出现鲍鹏山教授的担忧——“最可怕的是,我们培养了很多高学历的野蛮人”。这绝非危言耸听!留意一下白领犯罪、公务人员犯罪、高学历人员犯罪的现象,我们就会心有同感,深以为然!
上大学,关键要学会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