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权力与公权力
第一节 与权力相关的概念
一、权力
二、公权力
三、公共权力
四、政治权力
五、国家权力
第二节 与公权力相关的概念
一、权力与公权力
二、公权力与私权力
三、公权力与公权利
四、公权利与私权利
五、公权力与私权利
第二章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
第一节 公权力与私权利
一、公权力越界的原因
(一)公权力本身的原因
(二)公权力以外的原因
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划分
(一)公法与私法
(二)公权与私权
三、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与平衡
(一)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
(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
(三)我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现状
第二节 公权力的定位与边界
一、公权力的定位
(一)公权力的取得必须合法化
(二)公权力必须受到控制
二、公权力的边界
三、公权力行使的原则
第三节 私权利的定位与边界
一、私权利的定位
(一)法定权利和非法定权利
(二)自然性私权利与社会性私权利
二、私权利的边界
三、私权利行使的原则
第三章 公权力异化与公权力腐败
第一节 公权力异化
一、公权力异化的内涵
二、公共权力“不公”的表现
三、权力异化的危害及根源
四、公共权力异化的现状
(一)公共权力部门化
(二)部门权力个人化
(三)个人权力家族化
五、公共权力异化的防治
第二节 公权力腐败
一、当前我国公共权力腐败的特点
二、公权力腐败的原因
三、公权力腐败的内在机理
四、制约公权力的重要路径
(一)以权利制约权力
(二)以权力制约权力
(三)以法治制约权力
第四章 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一节 为什么要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由人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二、权力的扩张性决定了公权力必须受到限制
三、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需要把权力关进笼子
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用宪法和法律制度规范和约束公权力
一、公共权力转化为宪法权力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二、宪法的本质是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公共权力
(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二)宪法是国家权力控制的直接依据
三、用宪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原则
第三节 把权力关进笼子先要把权利放出笼子
一、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
二、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进行确认和保障
三、把权力“关进笼子”要把权利“放出笼子”
第五章 让约束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一节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分必要和重要
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政府的应尽之责
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药
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做到“四公开”
(一)党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
(三)司法公开
第二节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当前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三、如何建立一个良好的权力监督机制
(一)党内监督
(二)民主监督
(三)法律监督
(四)舆论监督
(五)行政监督
(六)人大监督
(七)社会监督
第六章 让公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
第一节 法治是约束权力的最有效手段
一、对权力的制约和限制必须依法进行
二、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
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第二节、现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良法善治”
一、善治就是良好的治理
二、国家治理的基本内涵
三、政府治理的基本内涵
四、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约束和限制公权力
一、依法治国首要是依宪治国
二、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实现途径
四、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是依法治权
第七章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在于治理公权力
第一节 国家治理就是通过法治约束公权力
一、依法治理的重点是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
二、以有效国家治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三、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之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求治理能力的法治化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
第二节 国家治理要求同步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一、目前我国政府治理困境及治理能力提升
二、规范和约束公权力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心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
四、建设法治政府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第三节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
一、创新社会治理应该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
(一)社会治理中公权与私权冲突的表现
(二)社会治理中公权与私权关系的调适
二、建设法治社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要求
内容摘要
《公权与法治》这本书从公权力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公权力行使的边界及其异化现状出发,从公权力的依法行使与制度监督,从全面依法治国与对公权力的约束与规范等方面出发,着眼于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政干部、尤其是*一线的业务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培训,提高其认知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运用水平,以便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伟大征程中,公权力能够得到规范合理的行使,从而保证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