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社会整合及立法参与理念判准
一、立法参与的理论先题
二、一项简化的研究方法:以立法参与理念建构为中心
三、一条必要的研究径路:以社会整合为视角、以中西哲学会通为基础
四、本书的基本框架
五、主要概念说明
第一章理念建构的缘起:实践困境与理论回应
第一节转型社会立法参与的实践困境:描述与分析
一、立法实效困境:文本不能生成秩序
二、立法动力困境:体制内难以吸纳体制外
三、立法决策困境:权威无法通约理性
第二节既有立法参与理论的整体回应:审思与批判
一、立法参与和社会契约论关系审思
二、经典社会契约论重述成就批判
三、我们需要一种崭新的立法参与理念
第二章理念建构的基石:思维会通与价值融合
第一节转型社会的基本情境:传统与现代的双重危机
一、中国社会整合传统的现实危机
二、西方智识传统的现代性危机
三、双重危机情境下的理念建构进路
第二节中西思维方式的会通:返本与开新
一、中西思维方式之分际:因果与关联
二、中西智识传统之对照:假设与呈现
三、一种返本开新的会通方案:可能与策略
第三节中西价值体系的融合:共生与和谐
一、“天人合一”思想的运作机理
二、共生和谐之“度”的融合功能
第四节立法参与理念建构的方略与纲要
一、中国社会整合传统理念的失效原因
二、立法参与理念的建构方略:隆礼与重法
三、立法参与理念的建构纲要:调适与容纳
第三章理念建构的轴心:自我意义重述
第一节立法参与理念中的“自我”理解方式:比较与探察
一、西方“现代性”论说中的“自我”理解方式:“独立”的“权利”主体
二、中国智识传统中的“自我”理解方式:“独特”的“心—气”人格
第二节以“权利”为基石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普适困境
一、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文化哲学预设:“权利”优先于“善”
二、“权利”理论的普遍适用困境:自由主义中立性悖论
第三节以“礼义”核心的社会整合观的改进限度
一、兼容改进之前提:自由与平等的初步建构
二、兼容改进之可能:个体自我的重新理解
三、三个未竟难题
第四节自我意义的系统重述:双向均衡的完备性学说
一、自我意义重述的基础:“焦点(德)—场域(道)”的自我理解全息范式
二、自我意义重述的进程:从“顺应、参与的自我”、“公民德性”到民主的“自治原则”
第四章理念建构的框架:权威结构重建
第一节重塑以“自治”为核心的基础立法制度
一、划分个体“自我”的领域:双重民主化过程
二、确立“自治原则”的创制条件:顺应、参与的制度基础
三、完善“自治权体系”的法律框架:自治与控制的均衡
第二节重造以“法治”为核心的权威创生系统
一、树立一种“新共和主义”的法治观:“法律共和国”理论
二、以“合法性续造机制”调适程序主义商谈民主模式之优势
三、以“日常公共决策”容纳自由主义契约民主模式之经验
第三节社会整合之路:自我意义与权威结构的互动进程
结语:这种参与,如此立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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