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六部委卓越法律人才“双千计划”。长期从事保险等民商事审判实务与研究,曾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南京大学学报》《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撰写的论文、课题报告多次获奖,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专著《保险类案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其学术观点和司法经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主审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编报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主审案件的裁判理由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采纳。曾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与欧盟/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合作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审判理论课题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等多项重点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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