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用问题版(升级增订版)》:
40.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致害是否属工伤?
单位的规章是某一特定单位为实现其特定目的而设立的,无论是创制主体还是创制目的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即被限定在某一单位内部,所以单位制定的规章的效力范围为本单位内部,这种规章不得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此,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致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属工伤。
41.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是否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因为职工加班是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合法休息权的前提下对工作时间的一种合法延长,职工在加班过程中的工作是职工本职工作的合法延续。因此,职工加班工作与平时正常工作一样受工伤法律、法规的保护。
42.职工上班途中因无证驾驶而造成伤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无证驾驶车辆虽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但不属于故意犯罪的行为。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