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男,1963年出生,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外籍会员等。著有《转型法律学》、《法思想录》、《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等著作和文章。
郑志斌,男1965年出生,吉林通化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法理学博士。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主任,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区副会长,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合伙人,著名破产法律师。从1996年开始从事破产法律服务,担任过逾百家破产企业清算组和管理人负责人,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业务最早也是最多的律师之一。参加了新《企业破产法》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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